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调整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英诺特核心技术人员调整暨新增认
定核心技术人员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具体情况
(一)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丁芝女士因工作职责调整,不再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后,丁芝女士仍在公司任职。
丁芝,1985 年 10 月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工业大学生
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 年 7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安
泰吉(北京)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研发人员;2016 年 7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北
京英诺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平台总监;2020 年 11 月至 2025 年 9 月,任公
司研发业务线部门经理,现任公司质量部部门经理。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丁芝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240 股,系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所得,通过北京英和睿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0,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6,240 股,其将继续遵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中有关股份管理等相关规定及其
所作的相关承诺。
丁芝女士在任职期间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均属于职务开发成果且归属公司
或子公司所有,不存在涉及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再认定其为核心技术
人员不影响公司或子公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后,丁芝女士仍在公司任职,并与公司签署《劳动合
同》
《竞业限制协议》,其中对知识产权、保密、竞业限制义务进行了清晰明确的
约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丁芝女士不存在违反保密及竞业限制条款等情形。
(二)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白婷女士的任职履历、岗位职责及其对公司未来核心技
术研发的参与情况等因素,经公司管理层研究,认定白婷女士为公司核心技术人
员。
白婷,1988 年 12 月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华东理工大学材
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18 年 6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上海艾
瑞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门经理;2023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研发业务线部
门经理,负责公司免疫层析平台研发。
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重视研发创新,拥有完善的研发组织架构,形成了完善
的在研项目管线和技术储备。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属于公司正常的人员结构调
整,公司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充分支持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和
创新,不存在对特定技术人员的重大依赖。2022 年末、2023 年末、2024 年末,
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 104 名、114 名、149 名,研发人员数量占员工总数的
比例分别为 23.69%、28.22%、27.24%,研发人员结构稳定,人才培养及研发激
励机制完善。
本次变动前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核心技术人员姓名
本次调整前 陈廷友、王恒强、丁芝
本次调整后 陈廷友、王恒强、白婷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后,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
影响,不影响公司的技术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对业务发展和产品创新不存在重大
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的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在研项目均处于正常有序地推进状态,现有研发
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创新。公司自成立以
来始终重视研发创新,未来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扩充研发团队,优化研发人员
培养和激励机制,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人员、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未
来核心技术及创新产品的持续研发工作,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核
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与产品创新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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