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数码: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30 00: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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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5-160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股份回购
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总金额不低
于人民币 2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公告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现将公司本次回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在回购期间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回购股份及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
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2 月 3 日、2025 年 1 月 3 日、1 月 27 日、3 月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5 年 1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4 日,截至公
告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 5,458,3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5%,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40.2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既定方案。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均符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
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
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核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
总裁、董事会秘书陈振坤先生因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致持有公司股份增加
增加 515,000 股,公司副总裁潘春雷先生因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致持有公
司股份增加 150,000 股,公司副总裁陆明先生因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致持
有公司股份增加 460,000 股。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不存在其他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况。
  五、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5,458,362 股,占公
司当前总股本的 0.75%。本次回购前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16,892,632   17.46%    118,671,055   16.4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52,693,929   82.54%    604,773,280   83.6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
     总股本     669,586,561   100.00%   723,444,335   100.00%
  注:除回购股份外,公司其他股份数量变动系可转债转股、期权激励对象自主行权、高管
锁定股变化所致。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
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
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
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截止目前,公司认为已达到本次回购之目标,公司回购股份事项完成并终止。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公司将按规定履行
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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