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盛科通
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科通信”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
要求,对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
(二)投资金额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
民币 3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资金来源
发行名称 2023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9 月 8 日
募集资金总额 213,30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00,421.58 万元
超募资金总额 □不适用
■适用,100,421.58 万元
累计投入进度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名称
(%) 时间
新一代网络交换芯 2025 年 6 月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片研发与量产项目 (已结项)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路由交换融合网络 注
芯片研发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 不适用
超募资金 77.50 不适用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是 ■否
注: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对募投项目“路由交换融合网络芯片研发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盛科通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5)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出
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534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42.66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33,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2,004,215,801.8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
行 新 股 的 资 金 到 位 情 况 进 行 审 验 , 并 于 2023 年 9 月 8 日 出 具 《 验 资 报 告 》
(XYZH/2023BJAA10B0607)。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
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并于 2024 年 8 月 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
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
司将原本用于工程建设的相关投入调整为募投项目所涉产品的开发投入及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新一代网络交换芯片研发与量产项目”、
“路由交换融合网络芯片
研发项目”的投资额,本次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123,538.14 123,000.00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
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四)投资方式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
民币 3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保本属性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
司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投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无
担保债券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本次现金管
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行使此次现金管理
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格的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
理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
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
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最近 12 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本金金
序号 现金管理类型
(万元) 金(万元) (万元) 额(万元)
合计 662.07 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万元) 80,00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34.29
注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利润(%) 不适用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 80,000.00
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0.00
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80,000.00
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数。
二、审议程序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行使此次现金管理的决策权
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格的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和
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
施。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
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保本属性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
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
险。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有关规定对
投资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适度、适时
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因此,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五、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保本属性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
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
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