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盛科通
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科通信”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
则的要求,对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出
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534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5,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42.66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33,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2,004,215,801.8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
行 新 股 的 资 金 到 位 情 况 进 行 审 验 , 并 于 2023 年 9 月 8 日 出 具 《 验 资 报 告 》
(XYZH/2023BJAA10B0607)。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
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以下项目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100,538.14 100,000.00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并于 2024 年 8 月 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
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
司将原本用于工程建设的相关投入调整为募投项目所涉产品的开发投入及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新一代网络交换芯片研发与量产项目”、
“路由交换融合网络芯片
研发项目”的投资额,本次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123,538.14 123,000.00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概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募投项目“路由交换融合网络芯片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为 12,465.28 万元,占该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入总额的比例为 35.62%。结合目
前该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
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路由交换融合网络芯片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
序号 项目名称
用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
序号 项目名称
用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注:2024 年 7 月 11 日,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首次调整。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科通信关于
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研发项目的实施。为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成
果,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路由交换融合网络芯片研发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
延期,主要原因为:该项目为预研项目,用以研发满足未来网络发展需求的高端新型芯
片。近年来新兴的热点市场需求变化快,公司希望通过技术创新保持核心竞争力,相应
延长研判及论证相关的需求以及技术要点的进程。叠加高端芯片存在研发难度大、技术
和资金壁垒高的特点,为保障预研项目的成功和科技成果的先进性,避免募集资金的盲
目投入,项目进度有所延迟。目前需求收集和主要技术验证已经完成,开发工作稳步推
进。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
规定,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 50%
的,科创板公司应当重新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
实施该项目。
公司对募投项目“路由交换融合网络芯片研发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重新
论证,认为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等,符合公司战略规
划,项目继续实施仍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伴随数据流量持续爆发,5G 和云计算的发展对跨数据中心互联、端到端网络一体
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项目研发的路由交换融合网络芯片是在公司现有交换芯片产品
技术和行业经验积累的基础上,结合路由器等网络设备的发展要求,对交换网络芯片的
进一步延展,有助于保障公司技术发展满足市场与客户对高性能网络的迫切需求,将更
好地把握下游应用市场发展的机遇,推动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
公司在交换芯片领域已有深厚积累,但在更具综合性的路由交换芯片方面,国内市
场尚属空白,主要由国际厂商主导,产业界对多元化解决方案需求十分迫切。为了更好
地满足客户要求,公司需要加大研发力度,针对下游应用产品市场对交换芯片的需求升
级,研发设计相应的路由交换融合网络芯片。这不仅是技术上的突破,更是重要的战略
布局。通过成功研发此芯片,公司可以强化自身的技术壁垒,保持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为长远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2021 年 11 月,《“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提出,
到 2025 年,信息通信行业整体规模进一步壮大,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基本建成高速泛
在、集成互联、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创新能力大幅增强,新兴业
态蓬勃发展,赋能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能力全面提升,成为建设制造强国、网络
强国、数字中国的坚强柱石。新型基础建设尤其是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提速将使网络设
备商和以太网交换芯片厂商直接受益。一系列文件的出台体现出我国大力提升集成电路
产业技术,解决遏制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技术瓶颈问题的决心,为集成电路设计行
业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为本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可靠的政策保障。
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专注于以太网交换芯片的自主研发与设计,在规格定义、转发
架构、特性设计上均具备成功经验,积累了“高性能交换架构”、“高性能端口设计技
术”、“多特性流水线技术”、“芯片榫卯可编程技术”等多项相关核心技术,并具备
大规模网络芯片量产经验。同时,针对路由交换融合的关键技术已经经过充分预研,具
备实施的可行性。
作为一家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十分重视对技术人才
的培养和激励,通过合作、交流和学习等方式为不同岗位的人员提供良好的专业技术培
训,并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激励关键人才积极投身技术研发,与公司共同成长。目前,
公司已拥有一支经验丰富且结构稳定的研发团队。
(三)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的论证结论
综上所述,盛科通信继续开展“路由交换融合网络芯片研发项目”建设是必要且可
行的。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及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
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实施主体等,也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和实施新项
目,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构成重大影响。
六、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
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及实际经
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实施主体等,也未取消原募投项
目和实施新项目,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构成
重大影响。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是是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