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
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 28 名激励对象均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
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
经成就。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预留授予 28 名激励
对象办理归属事宜,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6276 万股。上述事项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