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3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98,700 股
? 本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人民币 4.30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3.90 元/股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198,700 股的限制性
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安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
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原则同意安泰科技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
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安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于安泰科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议
案》,并于 3 月 9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3 年 2 月 27 日至 2023 年 3 月 8 日,公
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
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
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
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登记工作,实际参与认购的激励对象为 222 人,完成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 2,330.00 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3 年 5 月 5 日。
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
议案》《关于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相关事项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予登记工作,实际参与认购的激励对象为 18 人,完成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 148.00 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8 日。
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达成的议案》。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完成 70,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
总数由 1,050,788,097 股变更至 1,050,718,097 股。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已办理完成了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涉及的股份上市流通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 221 名,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665,900 股。
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绩效考核达成的议案》。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1)“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或个人层面考核导致激励对象当期全
部或部分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和回购时市价孰低值回购处理。”
(2)“激励对象辞职、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约、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
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
和回购时市价孰低值回购。”
鉴于公司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导致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回购注销其尚未
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 名激励对象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个人层面绩效
考核“不合格”而未能获得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资格,公司回购注销其持
有的第二个限售期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合
计 4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198,700 股,并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第二节“回购价格
的调整方法”的规定: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实施了每 10 股派 1.20 元的 2022 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实施了每 10 股派 0.80 元的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实施了每 10 股派 2.0 元的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
司应对前述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方法为: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即授
予价格 4.30 元/股)-2023 年度每股派息额(0.12 元/股)-2024 年度每股派息额(0.08
元/股)-2025 年度每股派息额(0.2 元/股)=3.90 元/股。
本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 3.90 元/股。依据《激励计划》和《安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协议书》的约定,因个人考核不达标、乙方辞
职等原因回购股票不涉及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根据以上回购股份数量和价格测算,拟回购资金总额为 774,930.00 元。资金
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 1,050,718,097 股调整为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项目
股份数量 比例 减(+,-) 股份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
流通股
高管锁定 416,351 0.04% 0.00 416,351 0.04%
限制性股票
激励限售股
二、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1,050,718,097 100.00% -198,700 1,050,519,397 100.00%
注:“本次变动后”的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
理结果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影响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
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
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激励对
象、回购数量、回购价格无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六、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核查,认为:
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