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1 证券简称:聚赛龙 公告编号:2025-070
债券代码:123242 债券简称:赛龙转债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须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
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 号)
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
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5)首席合伙人:高峰
(6)人员信息
截至 2024 年末,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116 人,注册会计师 694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89 人。
(7)业务信息
最近一年(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101,43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及器材制造业;(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
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
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昝丽涛,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9 年 10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江海锋,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0 年 11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敏,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1 年 11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0 家以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
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 处理处罚日 处理处罚
姓名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号 期 类型
对在聚赛龙 2022 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
日 措施
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昝丽涛
深圳证券交 对在聚赛龙 2022 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
管部 具监管函的监管措施。
对在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等问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是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
并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协商确定。预计
(不含税),合计费用 110 万元(不含税)。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90 万
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不含税),合计费用 110 万元(不
含税),本期收费与上期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选
聘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格证照和
相关信息、并对其审计服务经验、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核,认为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
计机构的要求,其在职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