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5-045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11 月 21 日 10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百利街 19 号院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11 月 21 日
至2025 年 11 月 2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
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
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
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
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
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
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338 赛科希德 2025/11/1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19 日 9:00-11:30,13:30-16:00
(二)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百利街 19 号院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
(三)登记方式:
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
企业,则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的代理
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
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
本人身份证、非自然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
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
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并需附上上述第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
样,须在登记时间 2025 年 11 月 19 日下午 16:00 前送达登记地点。
(四)注意事项: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
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
食宿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
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会议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 年 11 月 21 日
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
“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