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
议
资
料
二○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
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23 年修订)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25
年 3 月 28 日修订)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发布的《关
于新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
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动作,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行使,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
程》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
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生
效并实施,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章程备案登记等相关事
宜。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请各位股东审议。
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议案二:
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23 年修订)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25
年 3 月 28 日修订)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发布的《关
于新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结合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
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请各位股东审议。
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