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智胜
股票代码:002253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省财政厅
通讯地址:四川省锦江区南新街37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 2025 年 10 月 2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
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
义务人不存在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
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
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目 录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 6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四川省财政厅
上市公司、川大智胜 指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四川省财政厅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572.48万股股份 (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6.97%) 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划转至四川产业
振兴基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 四川省财政厅
机构类型 行政机关
机构地址 四川省锦江区南新街37号
负责人 黎家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0000008282890B
四川省财政厅为四川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按照国家关于国有金
融资本相关管理要求,根据省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对省属国
有金融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省属国有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加
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等。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者地区的居留权
黎家远 男 党组书记、厅长 中国 四川成都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川大智胜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
直接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持有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
行股份 5%的情况。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四川省财政厅将其持有的川大智胜6.97%股份(即15,724,800股)
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划转至四川产业振兴基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并相
应增加四川产业振兴基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收资本。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在未来 12 个月内购买
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3-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四川省财政厅直接持有川大智胜 15,724,800 股,
占川大智胜总股份比例为 6.97% 。
四川省财政厅拟将川大智胜 6.97%
股份(即 15,724,800 股)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划转至四川产业振兴基金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使四川产业振兴基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
川大智胜 15,724,800 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97%。本次权益变
动后,四川省财政厅不再直接持有川大智胜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川大智胜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双方
甲方(划出方):四川省财政厅
乙方(划入方):四川产业振兴基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划转标的
此次划转标的为甲方现持有的川大智胜 6.97%股份(对应持股数
量为 15,724,800 股),相应增加乙方实收资本。
(三)陈述、承诺与保证
甲乙双方均根据中国法律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备签署和履行
本协议的权利和能力。
甲乙双方均就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履行了内部审批流程,取得内
部决策机构的批准。
甲乙双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股权投
资的法定程序。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法
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4-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批准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已获得四川省财政厅厅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四川省财政厅持
有的川大智胜 6.97%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在本报告书中披露的以外,本次权益变
动未附加其他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等其他安排。本次权益变动
不存在直接减持川大智胜股份的情形。
-5-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不存在通
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川大智胜股票的行为。
-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三)》。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以备查阅。
上市公司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武科东一路 7 号
-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省财政厅
负责人(签字):黎家远
签署日期:2025 年 10 月 29 日
-9-
(此页无正文,为《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四川省财政厅
法定代表人(签字):黎家远
签署日期: 2025 年 10 月 29 日
- 10 -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 上市公司所在 四川省成都市武科东一路7号
股份有限公司 地
股票简称 *ST 智胜 股票代码 00225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四川省财政厅 信息披露义务 四川省锦江区南新街37号
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增加 □ 有无一致行动 有 □ 无
化 减少 人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 是□ 否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
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1,572.48万股(直接持有)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比例:6.97%(直接持有)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数量:由1,572.48万股(直接持有)减少至0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由6.97%减少至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时间:办理完毕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
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 登记程序
式 方式:协议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 本次交易不涉及资金支付
源
- 11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是 □ 否
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是 □ 否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不适用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不适用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不适用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 12 -
(此页无正文,为《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署、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四川省财政厅
法定代表人(签字):黎家远
签署日期:2025 年 10 月 29 日
-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