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产业基金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9 20: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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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2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默科技”)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
构共同投资产业基金的议案》,为深化落实公司“培育第二增长曲线”的发展战
略,加快公司战略转型升级,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董事会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
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20,000 万元,参与投资重庆中芯熙诚两山创业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中芯熙诚合伙企业”或“合伙企业”),
该合伙企业由专业投资机构中芯熙诚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管理,主要
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先进封装及半导体产业链上下游相关领域的项目。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本次共同投资合作各方尚未签署正式的合伙协议,相关合伙企业的
协议签署、募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投资基本情况
  当前中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转型的关键阶段,国家出台系列政策,积极鼓励并
支持上市公司充分利用资本市场,通过并购重组、产业投资等方式整合优质资源。
为深化落实公司“培育第二增长曲线”的发展战略,加快公司战略转型升级,提
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20,000
万元,参与投资重庆中芯熙诚两山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芯熙
诚合伙企业由专业投资机构中芯熙诚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管理,主要
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先进封装及半导体产业链上下游相关领域的项目。
  公司本次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该合伙企业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对外
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全称      中芯熙诚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2MA020FJQ3D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森
成立日期         2021-02-23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外大街 136 号 5 层 1-17-506
             北京熙诚金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40%,中芯聚源私募基金管理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上海)有限公司持股 40%,天津芯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20%
与合伙企业的关系     合伙企业管理人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P1072072
协会登记编号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登记时间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协会机构类型
             主要进行半导体产业链与数字经济、智能汽车、AI 等高端芯片应用
主要投资领域
             领域的投资和基金管理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伙)(以下简称“扬州芯熙成城”)
法人/组织全称      扬州芯熙成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011MAD4HUTY1L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芯熙诚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3-11-14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城北街道瘦西湖路 195 号花都汇商
注册地址
             务中心 4 号楼 527 室
             扬州同芯至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60%,中芯熙诚
出资人
             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出资 40%
与合伙企业的关系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主要投资领域       半导体产业链与数字经济、智能汽车、AI 等高端芯片应用领域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二)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公司投资合伙企业后,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最终以实际签署的合伙协议为
准)如下:
法人/组织全称      重庆两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2273459638811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彭中鸿
成立日期         2015-07-13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 50 号 7 幢 3-1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重庆两山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与基金的关系       有限合伙人
主营业务         负责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投资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法人/组织全称      中芯晶圆股权投资(宁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AHAE84E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郭光莉
成立日期         2018-02-28
注册资本         4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D0652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中芯晶圆股权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持股 100%
与基金的关系       有限合伙人
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法人/组织全称     郑州产投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0MA9KPRKB9D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郑州高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2-01-21
注册资本        15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36 号智慧产业园 17 号楼 19 层
            郑州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66.6667%,郑州高新投资控
出资人         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33.2667%,郑州高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出资 0.0667%
与基金的关系      有限合伙人
主营业务        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法人/组织全称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7MA61CN5F15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重庆渝富资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02-08
注册资本        317,200 万元
注册地址        重庆市九龙坡区新凤大道 99 号
            四川发展兴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31.5259%,重庆渝富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出资 28.3733%,重庆科学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
            交子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7.8815%,重庆市地产集团有
出资人
            限公司出资 4.7289%,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出资 1.8916%,重
            庆钧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0.3153%,重庆渝富资本私募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0.0315%,四川发展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0.0315%
与基金的关系      有限合伙人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三)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情况说明
  合伙企业管理人中芯熙诚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持有普通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扬州芯熙成城 40%出资,且为扬州芯熙成城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合伙
企业管理人中芯熙诚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及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
伙人扬州芯熙成城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合伙企业的
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安排或一致行动关系。
  合伙企业专业投资机构及投资人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投资产业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重庆中芯熙诚两山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20MADNHFG151
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扬州芯熙成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24-07-01
出资额         60,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7幢3-2
            许可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经营范围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
            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支付结算、个人理财服务
            )。
  (二)出资人及出资情况
  公司本次投资合伙企业后, 合伙企业出资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合伙人类别              名称                 认缴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万元)
普通合伙人、执    扬州芯熙成城管理咨询合伙
行事务合伙人     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重庆两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40,000   38.0319%
           中芯晶圆股权投资(宁波)有
有限合伙人                             20,000   19.0159%   货币
           限公司
           郑州产投股权投资引导基金
有限合伙人                             10,000   9.508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基           15,000   14.2619%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有限合伙人                      20,000   19.0159%
          司
           合计             105,175   100.0000%
  注:公司参与投资中芯熙诚合伙企业后,合伙企业出资人及出资情况以实际签署的文件
为准。
  四、拟签订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期限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载明的营业期限为 10 年。基金的存续期限为 8 年,自基
金首次交割日起算至第 8 个周年日为止。自基金首次交割日起至基金首次交割日
的第四个周年日的期间为合伙企业的“投资期”;投资期届满之日起至第四个周
年日为“退出期”。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可延长合伙企业的退出期限,退出
期每次可延长 1 年,可延长 2 次,延长期限总计不超过 2 年。
  (二)目的
  合伙企业的目的是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情况下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方式投资,
以期获得资本增值,以良好的业绩为合伙人创造价值。
  (三)投资范围
  合伙企业主要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先进封装及半导体产业链上下游相关
领域的项目。
  (四)缴付出资
  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 105,175 万元人民币。合伙企业的认缴出
资总额由全体合伙人及/或后续募集合伙人认缴和实际缴纳,并可以根据合伙协
议的约定通过一次或多次交割进行募集。
  (五)投资决策机制和运行机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审议和决策合伙企业的投资管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
协议约定的投资项目的投资、退出以及管理人认为需要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
表决的其他与投资项目相关的重大事项)。
  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应当经 2/3 及以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同意后方可生
效。管理人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投票结果制作相应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
决议由管理人加盖公章后存档备查。
  合伙人会议的决议事项:
  (1)合伙协议其他内容的修订;
  (2)同意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3)同意普通合伙人向第三方转让其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4)决定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与更换;
  (5)合伙企业的解散及清算事宜;
  (6)提前终止或延长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
  (7)决定更换合伙企业的管理人;
  (8)合伙企业与另一经济组织的合并、分立或者变更组织形式;
  (9)决定变更合伙企业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
  (10)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所持有的被投资企业权益、临
时投资收入之外的其他财产权利;
  (11)合伙协议约定的关联交易事项;
  (12)合伙协议约定的或合伙人提交合伙人会议审议的其它事项。
  合伙人会议不应就合伙企业潜在的对外投资或其他与合伙企业合伙事务执
行有关的事项进行决议,并且有限合伙人不应通过合伙人会议对合伙企业的管理
及其他活动施加控制。
  (六)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和权利义务
  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执行
事务合伙人享有对合伙企业事务独占及排他的执行权。执行事务合伙人行使职权
前,应先履行完合伙企业内部相应审批程序。
  合伙企业管理人有权对投资目标实施调查、分析、设计交易结构和谈判,决
定合伙企业的出资计划和出资安排,决定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投资方案等事宜。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根据
相关适用法律和本协议的规定提议召开、参加或委派授权代表参加合伙人会议并
就相关事项行使表决权,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按照合伙协议约
定参与合伙企业收益分配等权利。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
合伙企业。但有限合伙人行使其在合伙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时,不应被视为执行
合伙企业事务。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活动、交易和业务,或代表
合伙企业签署文件。
  (七)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在取得可分配收入 30 个工作日之内,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并由管理人执行该等分配事项且无需履行其他决策程序:
伙人分配(返还)投资本金,直至各合伙人收到的收益分配金额达到其在合伙企
业的实缴出资;若不足,则以可分配收入为限;
照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该项分配称为“优先回报”),
直至各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本金实现 8%(单利)的优先年化回报率;
为免疑义,优先回报的计算期间,自该合伙人相应出资缴付实际到账之日及相应
缴款通知所列缴款期限期满之日的孰晚日起至其收回之日止(存在多次实缴出资
的,应分期、分别计算);
间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余额的 20%归于普通合伙人,作为普通合伙人
的报酬。
  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可用于再投资的收入,无需在取得该等收入后 30 个工作
日内进行分配。若项目投资收入又用于临时投资的,应以合伙企业取得项目投资
收入之日为起算日,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分配。
  (八)退出机制
  合伙企业将通过被投资企业进行以下活动最终实现投资的退出:
业出售被投资企业部分或其关联上市公司股票退出;
股权、出资份额转让换取二级市场股票后减持退出;
出;
退出;
配。
  五、对外投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中国油气田高端装备制造与数字化技术服务领域的知名企业,在深入
研究国家发展政策基础上,确立“培育第二增长曲线”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
保障现有主营业务稳定发展的同时,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产业并购基金,旨
在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经验、产业资源和平台优势,拓展投资渠道,提高公
司投资效率,精准把握相关领域的投资机会,推动公司加快产业升级、智能转型
和提质增效,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
  公司本次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基金,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规
模不超过公司认缴出资额。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确
定各方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公司及其他合伙人均以货币形式出资,交易价格公允、
合理。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
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新增同业竞争,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
签署、募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关领域的项目,合伙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将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经营管理等
多种因素影响,面临一定的投资风险。
的安全,但仍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的风险。
  六、本次共同投资的其他说明
员未参与合伙企业份额认购。
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报表范围,在会计处理方面,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进行会
计核算。
  七、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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