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和《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
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
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议案的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
会议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3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
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
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高碑店市世纪东路 69 号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楼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忠强先生
五、会议召集人: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六、现场会议议程内容:
(一) 参会人员签到
(二) 主持人宣布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开始
(三) 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代表股份数,
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四)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须知
(五) 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六) 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董监高做出解释和说明
(七) 主持人提议计票人、监票人名单,股东或股东代表就各项议案逐项
投票,并填写表决票
(八) 宣读投票注意事项及现场投票表决
(九) 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 见证律师出具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十一) 与会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 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监事会的相关职权,并增设职工董事。同时拟对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相应废止《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议事规则》,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
《汇
通集团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85)及《公司章程》全文。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最新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上市规则》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全面修订了相关管理制度。
各分项议案如下: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相关制度。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三:关于增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保证公司日常运作及公司治理的有序开展,经公
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馨文女士为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由其担任公司战略规划委员会委员。任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馨文女士:女,汉族,198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
年 7 月在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府右街派出所任科员,2009 年 7 月至 2011 年 5
月在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任办公室调研科科员,2011 年 5 月至 2018 年 6 月在
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担任科员、副主任科员,2018 年 6 月至 2018 年 12 月
在北京市公安局督查办公室担任副主任(正科级),2019 年 1 月至 2019 年 6 月
在北京市公安局办公室秘书处担任副主任科员,2019 年 6 月至 2020 年 2 月在北
京市公安局办公室档案处警察博物馆担任副主任科员,2020 年 3 月至今任汇通
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21 年 9 月至今任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党委书记。
截至目前,张馨文女士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200,000 股;张馨文女士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忠强先生、张忠山先生、张籍文先生、张中奎先生的一致行动
人,为张忠山先生之女。除上述关系外,张馨文女士与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
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