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5-041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8 日以
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
知,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联席
董事长毛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
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下简称“《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审计委
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代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章程》最终变更
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结合最新要求及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公司对部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新增部分制度,
以进一步提升各司其职、有效制衡、高效运转的治理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审批机构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
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 1-11 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拟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 14:30 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
须提交股东会表决的事项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