颀中科技: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9 19: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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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0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
知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以通讯和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以现场及
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小蓓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
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
于同意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5〕2298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依照相关规范性文件和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
一步明确了本次发行的方案。
   本议案下所有子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及第二
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各子议案表决结果: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本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
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人民币 85,000.00 万元(含 85,000.00 万元),
发行数量 850,000 手(8,500,000 张)。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5 年
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
第三年 0.6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
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
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
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
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债券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5 年 11 月 7 日,
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6 年 5 月 7 日,非交易日顺延)起
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31 年 11 月 2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3.75 元/股,不低于《合肥颀
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
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
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且不得向上修正。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
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
额/该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和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
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
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
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
股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
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
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
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
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
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
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
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
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
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
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
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
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
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数
量;V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 指申
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对所剩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余额,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五个
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余额以及该余额对应当期应
计利息。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
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股期
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
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
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
收盘价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
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
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
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
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
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
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
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
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
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持有人在满足
回售条件后,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该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
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
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方金诚”)评级,并出具了《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根据该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在本次可转换
公司债券存续期限内,东方金诚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本次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5
年 10 月 31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参与可转换公司
债券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2025 年 3 月修订)》(上证发〔2025〕42 号)的相关要求。
  (3)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31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
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
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 发行对象
  在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31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
股东。
  (2)优先配售日期
  ①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31 日(T-1 日);
  ②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及缴款日:2025 年 11 月 3 日(T 日)在上交所交易
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 9:30-11:30,13:00-15:00 进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
配售权。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3)优先配售数量
  除上市公司回购公司股份产生的库存股外,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颀中转债
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31 日,T-1 日)收市后持有的中国结算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0.720 元面值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
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0720 手可转换公司债券。原
股东网上优先配售不足 1 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
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 1 手的部分(尾数保
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
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原股东可配售总量一致。发行人现有总
股本 1,189,037,288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 8,714,483 股后,可参与原股东
优先配售的股本总额为 1,180,322,805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
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限总额为 850,000 手。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股份全部来源于新增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
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公告编
号:2025-058)。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董事会将在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与本
次发行的上市、交易、托管、付息及转换股份等相关的各项具体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同时,公司将与拟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公司董事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负责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部分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系为满足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所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八条第(一)
款: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应当回避,故关联董事罗世蔚先生
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9)。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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