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利生物: 海利生物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调整回购价格及行权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9 18: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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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8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调整回购价格及
行权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375.75万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4.6729元/股
 ?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300万份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调整回购价格
及行权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具体情况
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于<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
的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海利
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认为公
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共计10天。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接到针对本次
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查,并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
编号:2023-035)。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进行了核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
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并于2023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
w.sse.com.cn)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8)。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90万股、激励
对象人数为78人,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合计1,790万份、激励对象人数为98人,并
于2023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披露了《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上
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未成就暨调整回购价格及行权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部分股
票期权注销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关于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说明
  根据《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计划对应的2024年度各板块业绩
目标及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板块解禁系数》(以下简称“《板块业绩目
标及解禁系数》”)的要求,经审计,公司2024年度动保板块(杨凌金海生物技
术有限公司)和人保板块(上海捷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业绩完成率均低于80%,
因此动保板块、人保板块及公司总部的“管理体系和业务板块解除限售比例”为0,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三、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行权价格调整事由及方法
  (一)调整事由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84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
计划相关价格进行调整。
  (二)调整方法
  派息: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本次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4.7513-0.0784=4.6729元/股。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9.5213-0.0784=9.4429元/股。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股票期权注销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和数量
  因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有13名员工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该
等人员不再具有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董事会同意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13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00万份
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处理。
  因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根
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43名激励对象于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不得解除限售的合计243.75万股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考核未达标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为17,558,421.75元加计因回购考核未达标
限制性股票需支付的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属于授权范
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后续将按照
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股份注销登记、减少注册资本等工作,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变动前(股)          本次变动(股)         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6,682,500      -3,757,500       2,925,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648,979,700               0     648,979,700
合计          655,662,200      -3,757,500     651,904,700
  公司将于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后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股
票期权注销手续,最终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未成就、调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行权价格,同时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其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本次价格调整、
回购注销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
原因、数量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本次价格调整、回购注销尚须按照《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
相关手续, 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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