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股份: 新钢股份关于调整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9 18: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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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69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授予价格的
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进行如下说明: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钢股份首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摘要》等相关议案。
  (三)2025 年 5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
批复的公告》。
  (四)2025 年 6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首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至 2025 年 6 月 8 日在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
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
  (五)2025 年 6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5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七)2025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钢
股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
并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实施完成。
   根据公司《首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授予价格=2.15-0.01=2.14 元/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首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首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对首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首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
此次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调整和本次预留授予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本次调整、
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首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及激励
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
成就,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首
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及本次预留授予
办理信息披露、登记和公告等相关程序。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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