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国国
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检集团”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国检集团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期限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27 号)同意注册,并经
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000,000 张,每张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0,000,000.00 元,扣除保荐
与承销费用(不含税)5,660,377.36 元后公司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 794,339,622.64 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全部到账。另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2,198,113.22 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92,141,509.42 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出具了编号为中兴华验字
(2024)第 010083 号的《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
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对 3 亿元以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即 2024 年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截至 202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
期余额为人民币 23,000 万元。
在授权期限内,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超过授权额度。
截至 202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本次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累计滚动投入
三、本次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
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
度期限为 2025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6 年 12 月 16 日止,12 个月内,公司可在使用期限、
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为严格控制风险,拟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且
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和要
求,及时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包括合同主要条款、资金投向及对应
的风险控制分析等。
(四)授权情况
本次授权期限为 2025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6 年 12 月 16 日止,在额度范围内,公司
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四、现金管理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强的金融机构。
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
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
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可以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
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延长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