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 2025-064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
公司 2026 年度境内审计师;继续聘任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香港立信”)为公司 2026 年度香港审计师。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
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
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
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
计)人民币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
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人民币8.54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人民币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
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
民事诉讼:在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亚科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纷系列案中,判决立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保千里”)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中,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
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
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
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
述事项不影响立信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立信项目合伙人石爱红女士,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长期服务于电力能源行业,曾负责华电国际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A+H股审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签字注册会计师田俊杰先
生,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
在立信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谢东良先生,于2012年成为注册会
计师,202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年以上,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
立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
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
立信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万元,并按实际审计范围调整,2026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2025年度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和香港立信具备相关资格,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国内及国际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
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师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审计师;聘
任香港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香港审计师。2026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1,809万
元,其中包括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300万元,并根据实际审计范围调整。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师
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审计师;继续聘任香港立信为公司
计费用人民币300万元,并按实际审计范围调整。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