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东莞
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联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对长联科技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
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76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1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12元。本次募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340,243,200.0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合 计 人 民 币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于2024年9月25日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4GZAA3B0268)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并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的相关内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资金额(万元)
年产 2.775 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
目
合计 28,010.82 27,721.19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
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不影响募投
项目建设、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
公司资金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
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
(三)现金管理投资的品种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
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
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闲置募集资
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决策相关事项并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
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
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
工作。
(七)相关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好,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
常使用。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
授权总经理具体决策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
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等,并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
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
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制度的要求。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辉 唐少奇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