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1 证券简称:科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4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拟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16.90 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 25.00
元/股(含);
? 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回购专项贷款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
币普通股 A 股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0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9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1,6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2025 年 5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公告编号:2025-027)、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
告编号:2025-031)。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
民币 17.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6.90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6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20,405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4,670,000 股的比例为 0.4972%,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6.63 元/股,最低价为 13.0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7,498,694.75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公司自回购股份方案通过以来,积极推进回购股份的实施,但受资本市场行
情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影响,近期公司股价持续高于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公司价值及全体股东权益,公司将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6.9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5.00 元/
股(含)。
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公司综合考量证券市
场变化以及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 25.00 元/股(含)。
调整后的股份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的议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
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
五、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
益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公司本次仅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不涉及回购资金总额的调整,
不存在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回购股
份事项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
币 16.9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5.00 元/股(含)。除调整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
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相关风险提示
如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
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
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