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维: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9 00: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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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无锡奥特维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维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对奥特维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2 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0 号)的核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葛志勇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70.46 万股,
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68.79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53,000.0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552.83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52,447.1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全部到位,立信中联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2]D-0030 号)。
  (二)2023 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3 号)的核准,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4,000.0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708.68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3,291.3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全
部到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出具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3]D-0025 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说明书》以及《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内容、
投资规模、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公司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54,850.77         52,447.17
     根据公司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公司 2023 年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转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额
         半导体先进封装光学检测设备研发及产业
         化
               合计               117,941.90         113,291.32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
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仅投资于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
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
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
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
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
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资金,
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法律法规、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实施
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保障股东利益。
  五、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
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无锡奥特维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对现金管理进行专项审计;
务。
     六、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7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
     七、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法
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
风险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
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对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
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可以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
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毕宗奎        赵书言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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