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5-051
转债代码:113067 转债简称:燃 23 转债
深圳燃气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和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暂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深圳燃气”)拟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补流期限:自 2025 年 10 月 28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 现金管理基本情况:公司拟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
? 使用期限:自 2025 年 10 月 28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总额 300,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98,024.72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8 月 2 日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
前 次 批 准 补 流 不 超 过 150,000.00 万 元 , 实 际 使 用 的
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归还日期及金额
前次批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
前次使用部分闲置 理 。 期 间 在募 集 资 金 专 户 内 滚 动累 计购 买 定期 存 款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200,000.00 万元,单日最高余额为 100,000.00 万元,不
管理的情况 存在超过审批额度购买定期存款的情形。上述现金管理
产品全部如期收回。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含利息及补流和现 253,848.95 万元
金管理账户)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进度
深圳市天然气储备与
调峰库二期扩建工程
合计 298,024.72 50,120.71 -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0,120.71 万元,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253,848.95 万元(含利息及补流和现金管理账户)。由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
短期内存在一定的闲置情况。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及收益,公司拟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时间自 2025 年 10 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暂时
闲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公司指定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
银行签署补充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存放、使
用情况进行监管。
本次借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
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资
金的保值增值。
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
额存单等存款类产品),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
目的的投资行为。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含)
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的收益将优先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
五、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按要求签署
有关协议、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和开立的虚拟账户等,合同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利率执行,存款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资金支付进度随时取用。
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则》
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改变存款本身性
质,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已建立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
确保协定存款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将根据经济
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
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应及时上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
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司内审部门将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七、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进行现金管理及
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
集资金使用安排,且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同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
定存款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
的议案》。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
求。
九、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国信证券认为;
董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保荐人对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存放募集资金余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