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
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
施期间,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后
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保荐机构
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3 号)的批准,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交控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592,022
股,募集资金总额 759,999,988.76 元,募集资金净额 745,109,332.76 元,上述款
项已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
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1390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
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总计 109,739.41 76,000.00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关于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
资项目结项的议案》
建设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实缴
注册资本及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7,687.34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其中 8,661.21 万元用于公司新募投项目“低空智能运行系统与装备研发
及应用项目”,其余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19,026.13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总计 8,661.21 8,661.21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一)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
因
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募集资金到位后相关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
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基于实际情况,公司存在以自
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资金至公
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户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具体原因如下: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员工薪酬的支付应通
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
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
关规定。且人员薪酬费用需要按照人员工时投入分别归集于相关募投项目,以募
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不便于日常募集资金管理和账户操作。
均需通过指定银行托收方式支付,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拆分支付,操作上存在困
难。
求需以外币或信用证进行支付,同时相关涉税支出需由公司与海关绑定的银行账
户统一支付,受到募集资金账户功能限制,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等模式支付,根据募集资金专户监管要求,募集资金专户不
能作为保证金为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等进行担保,为了符合合同支付方式要求,
公司将以信用或自有资金进行担保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等,到期满足兑付
条件时,由自有资金账户进行兑付,兑付当月由募集资金专户划款至自有资金账
户等额置换。
综上所述,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确保募投项目款项及时支付以及募集资金
的规范使用,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在募投项目实施期
间拟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上述相关支出,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转至公
司自有资金账户,等额置换公司自有资金已支付的款项,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
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使用自有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
投项目用途支出明细进行统计,编制明细底稿及汇总表格。
关的置换付款申请,经公司付款申请通过后,将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对应款
项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并通知保荐代表人。
财务部门建立自有资金等额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记录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
有资金账户的时间、金额、账户等信息,对已支付的费用明细、付款凭据等资料
进行保存归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相应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
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
核查与问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合理优
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有利于提高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
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公司
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后续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
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