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7 证券简称:江阴银行 公告编号:2025-035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
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待本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本次中期分红方案的基本情况
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税后净利润 125789.2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母公司与合并报表数据孰低原则,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本行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 454385.27 万元。按照《公司法》及本行章程,本期无需提取法定公
积金或任意公积金。
综合考虑股东投资回报、资本充足要求以及本行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经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提议本行实施 2025 年中期分红,拟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期。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本行已发行股份 2,461,392,789 股,以此计算拟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4613.9279 万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
润的比例为 19.25%。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待本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本行总股本发生变动,本
行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二、本次中期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本行当前经营状况、未来资
金需求以及股东合理回报,符合本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
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行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中期分红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和银行、证券监管机构指导意见;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内容合理,符合全体
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促进本行的长远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本行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行正常
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