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投城开: 津投城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8 2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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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
            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置出
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保留物业管理、资产管理与运营业务(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慎核查,
就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情形作出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天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投资本”),实
际控制人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仍为津投资本,实际控制人仍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
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之签
章页)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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