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置出
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保留物业管理、资产管理与运营业务(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
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公司在
本次交易中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情况如下:
计机构及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机构;
构。
此外,上市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顾问咨询服
务。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在本次交易中除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市场惯例聘请上述
机构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因本次交易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或个人的情况,符合《关
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
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
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之签章页)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