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耀科技: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8 21:08:0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259      证券简称:创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王万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7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69%,上述股份来源为集中竞价交易买入及公司利润分配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王万里先生发来的《关于股
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王万里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0017%,且不超过其减持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王万里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核心技术人员
持股数量          7,700股
持股比例          0.0069%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5,500股
             其他方式取得:2,200股
注:“其他方式取得”指公司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王万里先生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王万里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925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017%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925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1 月 20 日~2026 年 2 月 19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买入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创耀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
术人员王万里先生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
    (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
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发行人在 6 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发行价相应调整。如本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则在此期间以及本人
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如本人为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则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
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前述减持比例
可以累积使用。在本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
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本承诺。
  (3)本人减持股份依照《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
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及时向发行人申报本人持有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
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本人
承诺按新规定执行。若在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相应调整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4)本人将遵守上述承诺,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人转让首发前股份
的所获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未向发行人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发行人有权暂
扣应向本人支付的报酬和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人不得转让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直至本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发行人为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系股东个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自主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
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公司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监管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实施减持,并及
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同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创耀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优秀,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