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西部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陕西能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
荐人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等相关规定,对陕西能源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7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5,000.00 万股,发行价格 9.60 元/股,共募集资
金人民币 720,00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36,544.14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3,455.86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出具了《验资
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172 号)。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相关账
户已完成注销。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用于清水川能源电厂三期项目(2×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 已使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资金额 金
清水川能源电厂三期
项目(2×1,000MW)
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商洛电厂二期 2×
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注:已使用募集资金超过承诺投资金额的部分为募集资金存放产生的利息。
三、部分募投项目调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调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商洛电厂二期 2×660MW 机组项目尚未完工。
基于项目实际建设进度情况,结合市场行情及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拟将商洛电厂
二期 2×660MW 机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本次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项目名称
状态时间 用状态时间
商洛电厂二期 2×660MW
机组项目
(二)部分募投项目调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原因
商洛电厂二期 2×660MW 机组项目推进过程中由于受到项目相关行政审批
事项较原计划滞后,导致项目建设时间推迟。
因此,根据目前该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
募集资金用途及项目投资总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商洛电厂二期
(三)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本项目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因此本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时间调整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四)保障调整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商洛电厂二期 2×660MW 机组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具备投资的必要性
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公司将基于市场环境动态研判及公司
战略需求,系统性统筹资源配置,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保障募投项目按
期完成。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商洛电厂二期 2×660MW 机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将
会导致项目投产时间晚于原定计划,但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
发展规划。
五、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陕西能源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陕西能源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能
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核查意见》之
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 超 李泽由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能
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核查意见》之
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滕 晶 罗丹弘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