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下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立信中联”或“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31 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
制设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易中心
北区 1-1-2205-1
首席合伙人:邓超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立信中联总计合伙人 48 人,注册会计师 287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37 人。
立信中联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1,555.4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25,092.2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9,972.20 万元。
立信中联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8 家,审计收费 2,438.00 万元,涉及
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17
家。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
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000 万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
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 年至今)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行政监管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纪律处分 1 次。
处罚 6 次、行政监管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光先生,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 1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邵丹丽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15 年成为注
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从业至今签署
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项目,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佳琪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2022 年成
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从业至今
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
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邵丹丽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佳琪女士和质量控制复核
人赵光先生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者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
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本期拟定审计费用 145.0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 130.00 万元,内控
审计费用为 15.00 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与立信中联协商确定,审
计费用较上一期减少 5.0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执业资质、投
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诚信记录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综合的审查评判,
委员们一致认为:立信中联具有执行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业务的专业资质和丰富经验,能够满足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时,立信
中联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较好地完成公司各项审计工作,
切实履行了审计职责。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5 年度外
部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