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国联民生承销保
荐”)作为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净源”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就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
及核查意见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05 号)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142,858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发行价为人民币 45.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71,428,610.00 元,扣除不含
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42,637,433.7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8,791,176.2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8 月 7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
第 17-00008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以
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并调整建设内容的议案》,公司对部分募
投项目投资总额以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81,787.91 62,879.12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907.17 万
元,尚未赎回的募集资金理财余额 800.00 万元,已实际对外支付的暂时补充流动
性的募集资金 3,806.19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454.12 万元。截至 2025
年 10 月 24 日,前述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均已赎回。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
三、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
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次现金管理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
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三)拟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仅投资于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且该投资产品不得质
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不涉及使用银行信贷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资收益不及预期等风险;
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
产品等;
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
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和
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
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
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
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产品。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投资额
度可以滚动使用。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
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实施,并且将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国敏 崔增英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