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新材: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8 20: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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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新材         公告编号:2025-57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以书面方式(直接或电子邮件)发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 5 楼会
议室召开。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 2025 年第
三季度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全体董事保证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等
相关规定,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超过
董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
司提供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 75 万元人民币(含
税)。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相关条款进行
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制度》(2025 年 10 月
修订)。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条款
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
年 10 月修订)。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 年 10 月修订)。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条款
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
年 10 月修订)。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审计职责,规范审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
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审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
会同意制定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定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15:00 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办公楼 5 楼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方式召
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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