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糖业 公告编号: 2025-034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预计
年向关联方采购金额进行调增,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
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此交易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
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
议案》,其中向关联方采购的交易额度为 690,000 万元人民币。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一)本次增加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变化调整进口食糖量,与中粮集团及下属公司相关业务往
来较年初增加,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在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万元。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曹高峰先生、王
浩先生、肖建平女士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议案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将在原预计金额的基
础上进行调整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与中粮集团及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
要,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符合交易双方业务发展需求,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实际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系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
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
营活动需要,预计额度是在综合考虑实际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做出的合理预计,交
易遵循了公平、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
司。
法定代表人:李国强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1983 年 07 月 06 日
注册资本:1191992.9 万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8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期货业务;食品生产;食品销售;调味品生产;农作
物种子经营;药品生产;酒类经营;酒制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婴幼儿配方
食品生产;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农药批发;农药零售;餐饮服务;建设
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粮食加工食品生产;检验检测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
设计;安全评价业务;饲料生产;生猪屠宰;饲料添加剂生产;人防工程设计;
茶叶制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粮食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
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进出口;货
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
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化肥销售;畜禽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
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农副
产品销售;粮油仓储服务;港口理货;国际船舶管理业务;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
棉、麻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销售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
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服装制造;纺纱加工;面料纺织加工;面料印染加工;
棉花加工;棉花收购;服装服饰批发;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广告制作;广告
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包装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
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企
业总部管理;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酒店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咨询;
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
标准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
对外承包工程;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研发;环保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停车
场服务;软件外包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
企业管理;技术进出口;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王伟杰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1998 年 01 月 21 日
注册资本:9822.76 万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116 号 A 座 1501 室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五金工具、家用电器、日用杂品、棉、麻、纸张、木
材、塑料制品、饲料、包装材料、食品机械设备、制冷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
料、汽车的销售;家禽、牲畜饲养;货物仓储;进出口业务;食品机械、制冷设
备租赁;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信息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法定代表人:段明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7 年 03 月 21 日
注册资本:2000.000000 万人民币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兰州道 565 号(海泽物流园二号
地块)5-109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仓储;食品销售;包装材料、林业产品、谷物、饲
料批发兼零售;网上贸易代理(不得从事增值电信业务、金融服务);计算机软
件技术开发、咨询、转让及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装卸搬倒;
物流信息咨询;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
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法定代表人:王晓龙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1989 年 04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168885.955481 万人民币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0 号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进出口业务;食品机械、
制冷设备的销售、租赁;建筑、装饰材料、金属材料、石化产品(危险化学品除
外)、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日用百货、家用电器、文体用品的销售;与
以上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承办会议及国内展览、经济信息咨询;自
有房屋的租赁;仓储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庆立军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2 年 11 月 28 日
注册资本:11000 万美元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8 号中粮广场 A 座 11 层
经营范围:
(一)在饮料及相关产业进行投资及再投资;
(二)受其所投资企
业书面委托(经董事一致通过),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企业
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和在国内外
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未经前置审批许可的除外),并提供售后服务;
家外汇管理局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4、协助其所投
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为本公司的关联公司提供与投资有关的市场
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四)承接中可公司和本公司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
业务。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地址:107 ELM STREET, 11TH FLOOR, FOUR STAMFORD PLAZA, STAMFORD
CT 06902, UNITED STATES
北美产业分类体系编码(NAICS code):523130/4245906
成立日期:2011 年 6 月 17 日
企业类型:股份制有限公司
曾用名:来宝美洲资源公司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的第二款第(一)项情形的关联方;其他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的第二款第(二)项情形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实体,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不存
在履约能力障碍。在上述向关联方销售食糖等公司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中,各关
联方的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和支付报酬的能力;在上述向关联方购买原
糖等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中,各关联方均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并
具有多年的专业服务经验,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和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主要是公司向关联
方采购原糖等产品、向关联方销售白糖等公司产品、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接受关
联方提供劳务等交易。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公司与关联方发
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公司向
关联方采购或销售定价政策是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有利
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扩大公司销售市场、提高
公司销售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提
高公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存在交易的必要性。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
的情况下,公司将会持续开展与他们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
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
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