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0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未解除限售股份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
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可解
除限售比例为 0%,需回购注销本期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98,000 股。
? 本次注销股份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售期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98,000 股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
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巨一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债权人
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自 2025 年 8 月 26 日起 45 天内,公司未
接到相关债权人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申报。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0%,需回购注销本期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
计 98,000 股。
(二)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激励对象
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
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
应的调整。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2024 年前
三季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由 19.16 元/股调整为 18.31 元/股。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
主动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或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的,
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
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
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不可递延至下
一年度。
因此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为 18.31 元/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涉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12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
象 2 名,合计拟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98,0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剩余数量为 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股份专用
账户,并向其申请办理签署 98,000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公司
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37,198,775 股变更为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98,000 -98,000 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37,100,775 0 137,100,775
合计 137,198,775 -98,000 137,100,775
注:1、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
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
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
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未收到激励对象就回购注销事宜提
出异议的文件。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
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对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回购注销及作
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注销及作废事项内容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