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5]D-0365 号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5]D-0365 号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华化学公司)管理
层编制的 2025 年 1-9 月、2024 年度、2023 年度、2022 年度《长华化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及附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表)实施了专项审核。
一、 管理层对非经常性损益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规定编
制和公允列报非经常性损益表,并负责设计、实施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
非经常性损益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专项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非经常性损益表发表专项审
核意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
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非经常性损益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核工作涉及实施审核程序,以获取有关非经常性损益表金额和披露的审
核证据。选择的审核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的非经常性损益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
非经常性损益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核程序,但目
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核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5]D—0365 号
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非经常性损益表的总体列报。我们
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长华化学公司编制的《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
益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规定,公允反映了
长华化学公司 2025 年 1-9 月、2024 年度、2023 年度、2022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
情况。
四、其他说明
我们提醒报告使用者注意,长华化学公司 2024 年度、2023 年度、2022 年
度的财务报表已经本所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与 2025 年 1-9 月非经
常性损益明细表相关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本专项报告仅供长华化学公司申请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目的
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长华化学公司证券发行
申请文件的必备内容,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5]D—0365 号
(此页无正文,为报告签字页)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天津市 2025 年 10 月 27 日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表及附注
一、 非经常性损益表
编制单位: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明细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
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
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
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
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
的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
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
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
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
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5,637.23 277,440.16 114,805.04 104,623.1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56,456.85
小计 1,314,259.65 6,819,592.57 2,959,952.24 9,671,046.60
所得税影响额 -204,930.65 1,021,137.44 443,727.79 -1,449,987.9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43.32 150.48 -507.31
合 计 1,108,985.68 5,798,455.13 2,516,073.97 8,220,551.32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附注-1
二、 附注
(一) 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扩岗补贴 51,000.00
保税区产业创新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专项
资金奖励
产业创新集群高质量发展扶持 130,000.00 6,708.00 787,500.00
稳外贸资金 100,000.00 100,000.00
张家港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78,655.00 72,669.00 125,653.30 156,415.70
外经贸发展资金 82,200.00
出口信保补贴 47,100.00 72,180.00 23,400.00
张家港保税区财政局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
项奖励
知识产权扶持资金 11,000.00 31,000.00 18,000.00 45,000.00
来苏就业人员补贴 2,142.00 500.00 500.00
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贸项目 28,580.00 88,260.00
社保补贴 500.00 2,000.00
科技保险积分奖励 38,000.00
对高价值发明专利及对新获得国内发明专
利授权的积分奖励
首次获评省互联网标杆工厂的积分奖励 228,000.00
首次获评专精特新小巨人的积分奖励 304,000.00
保税区科技创新成果奖励 150,000.00
培训补贴 143,000.00 22,050.00
春节假期留港技术补贴 318,500.00
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资助 54,000.00
技术创新类补助 514,200.00
企业上市资助款 6,700,000.00
企业研究开发费奖励 28,000.00
企业专利导航计划项目经费 100,000.00
江苏省信用管理培训奖励 10,000.00
张家港政府支持重点企业组织参保职工参
加项目制线上培训补贴
合计 442,735.00 1,367,009.00 1,546,033.30 7,958,415.70
(二) 其他说明
无。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