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惠州市德赛
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西威”或“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15号),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1,893,333股,发行价格为105.00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4,398,799,965.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666,221.38元(不含税)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4,393,133,743.62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9月16日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5]518Z0112
号)。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与保荐人、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39,88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
部用于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少于
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
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5]518Z0112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
费用后为人民币439,313.37万元。鉴于上述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作出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募集资金拟使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用金额 使用金额
德赛西威汽车电子中西部基地建
设项目(一期)
智能汽车电子系统及部件生产项
目
智算中心及舱驾融合平台研发项
目
合计 574,300.00 439,880.00 439,313.37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
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范围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银行组合短期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
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为目的高风险投资行为。
(四)收益分配方式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五)实施方式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通知存款产品发行主体、明确通知
存款金额、签署合同等,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现金管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或者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募集资金专户、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管控措施
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品种,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
时适量地实施现金管理,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
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
施,控制投资风险;
构进行审计。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在相关银行开设募集资金理财专户的情况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用途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车电子股份有限公 44050271863500991919 募集资金理财
限公司惠州市分行
司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
将专用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
作其他用途。
七、董事会意见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
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事项无需经董事会审议。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
账户事项无需经董事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5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
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及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洪树勤 王荣鑫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