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5-094
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
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杰
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 年
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
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对该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该制度名称更新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 年 10 月修订)》。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
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最新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对该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投
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 年 10 月修订)》。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
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最新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 年 10 月制定)》。
(五)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董事兼总裁李天池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本议
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就本事项分别出具了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
董事会根据《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授权,认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决定以 2025 年 10 月 27 日为授
权日,以 66.61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 464 名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1,516.14 万份股票期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
理相关的协议及文件的签订事宜。
董事兼总裁李天池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本议
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就本事项分别出具了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