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 东阳光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8 00: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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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5-62 号
债券代码:242444     债券简称:25 东科 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体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对董
事会议案发表了意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
《东阳光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9 票赞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调整,不再
设置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并对《广东东阳光科
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
《东阳光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止公司部分治理
制度的公告》(临 2025-63 号)及《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9 票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规定保持一致,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制定、废止。
  本次修订、制定、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中,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分红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
废止《监事会议事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
《东阳光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止公司部分治理
制度的公告》(临 2025-63 号)及相关制度文件。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
《东阳光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25-64 号)。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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