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
作为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博”或“公司”)2022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中信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9 月 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中
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4〕1236 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16,053,790 股,发行价格
为每股人民币 68.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01,289,994.00 元,扣除各项
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83,226,696.74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中信博证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 2024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
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资金额
宿松中信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光伏配
套产业园项目
合计 149,651.79 108,322.67
由于部分募投项目存在变动,公司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对“西部跟踪支
架生产及实证基地建设项目”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信博关于终止部分募投
项目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项目
调整前后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变更前 本次募集资金变更后
项目总投 募集资金投 项目总投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资额 资金额 资额 投资金额
西部跟踪支架生
常州生产基地自
产及实证基地建 30,644.50 23,631.17 7,519.15 6,820.00
动化升级项目
设项目
注:西部跟踪支架生产及实证基地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904.23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暂
时存放于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后续将寻找盈利能力较强且有发展前景的新项目,合理
使用剩余的募集资金,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要求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
险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
财,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
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符合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要求,仅投资于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符合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
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
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
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及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投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产品,
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
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
议,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
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
《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长浩 郑 旭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