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播时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8 0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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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体系,规范并优化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以及《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制度所称董
事是指依据《公司章程》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本制度所称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章程》规
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遵循薪酬的内部公平性和外
部竞争性原则,基于行业及地区市场薪酬水平,根据岗位特点与风险水平、
人员能力及绩效完成情况,并结合相关人员激励计划实施情况,多维度综
合考核确定。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的薪酬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
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的相关事项,包括制定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
核和监督、将相关薪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六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执行以及考核。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发放
  第七条 董事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
管理人员薪酬执行;
具体岗位职责及其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确定。
  (二)独立董事薪酬
  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每年度给予每位独立董事一定的固定津贴。除此之外,独立董事不在
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参加规定的培训、出席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
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酬结合
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协商确定,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
逐月发放。绩效奖金是以年度目标绩效结果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
相挂钩,绩效奖金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一结算后兑付。具体方案由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并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九条 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行使职责所需
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 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
定,从工资奖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四章 薪酬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聘任、任期内辞职等原
因岗位发生变动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及行业薪酬水平变动情况
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等,不定期地调整薪酬标准。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司有权予以降薪或不发放绩效奖金:
 (一)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三)因重大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
罚的;
 (四)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五)违反法律法规或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
责任事故,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
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
合法程序修改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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