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方: 大东方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8 00: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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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27        证券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2025-034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11 月 13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中山路 343 号东方广场 A 座 8 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11 月 13 日
             至2025 年 11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相关议案的决议公告详见本公告同日(2025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披露。以上议案详细内容将于公司
  披露。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
    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
    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
    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
    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
   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
   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
   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27  大东方      2025/11/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现场会议的登记及参会凭证: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
    登记及参会;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证券账户卡、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进行登
    记及参会。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相应人依法
    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及前述相关对应证件进行登记及
    参会。
(二) 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除公司现场登记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在
    有效时间内采用传真、信函、快递等方式确认登记,登记时间为 2025 年
                                         (注:参会
    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但有利于公司进行会前的
    相关准备工作,以更好地保障股东参会。)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 联系人:钱蕙菁 (0510)82766978-8317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 年 11 月 13 日
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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