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 2025-029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参与审议监事 7 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监事 7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
状况等事项;
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报告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及上海证券报的披露。
二、《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2025 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简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简报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及上海证券报的披露。
四、《大东方关于核销对子公司其他应收账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
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公司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将确认已无法
收回、且在以前年度母公司报表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控股子公司南通海门大东
方百货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合计 84,541,001.13 元在 2025 年度予以核销。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
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核销依据充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同意本次核销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大东方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
上海证券报的披露的《大东方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新增部
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大东方公司章程(2025
年 11 月修订)》版全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