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比 年初至报告期
上年同期增 末比上年同期
项目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减变动幅度 增减变动幅度
(%) (%)
营业收入 4,401,915,131.10 0.76 13,575,421,246.92 -5.69
利润总额 78,560,719.63 -38.51 240,260,195.96 -20.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46,547,142.38 -35.08 159,751,509.56 -15.92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562,184,916.91 不适用 -1,798,223,024.67 不适用
量净额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39 -32.98 0.1557 -17.9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39 -32.98 0.1557 -17.9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减少 0.6 个 减少 1.02 个百
(%) 百分点 分点
本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上年度末增减
变动幅度(%)
总资产 30,651,489,748.22 32,035,262,076.88 -4.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所有者权益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 3 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初至报告期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
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
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
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
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
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244,734.65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
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
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
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
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
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
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
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
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1,752.57 3,996,439.6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1,105,843.68 6,570,426.4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10,644.36 2,018,838.30
合计 5,535,544.83 22,653,219.83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主要由于本期已背书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期末
应收款项融资_本报告期末 -36.69
余额较上期末减少。
主要由于本期预付材料款较多,导致期末余额较上
预付款项_本报告期末 39.73
期末增加。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_ 主要由于本期末将债权投资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
本报告期末 的非流动资产,导致本期末余额较上期末增加。
主要由于本期末将债权投资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
债权投资_本报告期末 -100.00
的非流动资产,导致本期末余额较上期末减少。
主要由于本期子公司新增生产线在建工程,导致本
在建工程_本报告期末 944.95
期末余额较上期末增加。
短期借款_本报告期末 60.86 本期新增银行短期借款融资较多。
应付职工薪酬_本报告期末 -79.81 本期发放了 2024 年度年终奖金。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_ 本期归还了中期票据本息 5.18 亿元。
-81.01
本报告期末
应付债券_本报告期末 98.80 本期新发行中期票据 5 亿元。
其他权益工具_本报告期末 -100.00 本期归还永续债 5 亿元。
资产减值损失_年初至报告 不适用 主要由于本期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期末 减少。
资产处置收益_年初至报告 主要由于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
期末
利润总额_本报告期 -38.51 主要由于本报告期毛利较上年同期减少。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主要由于本报告期毛利较上年同期减少。
-31.18
利润_本报告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主要由于本报告期毛利较上年同期减少。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_ -35.08
本报告期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_本 主要由于本报告期毛利较上年同期减少。
-32.98
报告期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_本 主要由于本报告期毛利较上年同期减少。
-32.98
报告期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不适用 主要由于上年同期基金投资支出较多,本期未发
净额_年初至报告期末 生。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75,690 不适用
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
持股 持有有限 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比例 售条件股
(%) 份数量 股份
数量
状态
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92,000,000 26.87 无
吴庆胜 未知 16,152,100 1.49 未知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未知 8,051,625 0.74 未知
徐文卫 境内自然人 6,000,000 0.55 无
王一丁 境内自然人 4,270,000 0.39 无
宁波广天日月建设股份有限 境内非国有
公司 法人
陈江 未知 3,500,000 0.32 未知
林梅 未知 3,393,600 0.31 未知
金龙 未知 3,018,700 0.28 未知
UBS AG 未知 3,000,251 0.28 未知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9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92,000,000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吴庆胜 16,152,100 人民币普通股 16,152,1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8,051,625 人民币普通股 8,051,625
徐文卫 6,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000,000
王一丁 4,2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270,000
宁波广天日月建设股份有限
公司
陈江 3,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500,000
林梅 3,393,600 人民币普通股 3,393,600
金龙 3,018,700 人民币普通股 3,018,700
UBS AG 3,000,251 人民币普通股 3,000,251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徐文卫为宁波广天日月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王
动的说明 一丁为宁波广天日月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除前述情况外,
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中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 吴庆胜持有公司 16,152,100 股股份,其中 11,873,100 股股份通过
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 信用证券账户持有;陈江持有公司 3,500,000 股股份,全部通过信
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用账户持有。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事调解书后,2015 年 5 月 8 日,吉林白山和丰置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协议,承诺以部分房产
折抵执行款 38,464,504.00 元。2021 年 6 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2020)吉民初 34 号民事
判决书,判决撤销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吉民初 11 号民事调解书中部分登记证下的抵押物
行使抵押权的内容。双方不服上述判决,均提起上诉,2023 年 10 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2023)
最高法民终 30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撤销(2020)吉民初 34 号民事判决书。2024 年 5 月公司申
请再审,2024 年 8 月最高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东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截止 2014 年 6 月 26 日尚欠本公司工程款 32,200,000.00 元。
末,累计收款 1000 万元。
法院 2018 年 12 月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双方解除合同,盛宏永支付本公司剩余工程款 3,834,785
元并返还垫资款 1800 万元,盛宏永支付本公司停、窝工损失 398,868 元,本公司对涉案工程拍卖、
变卖所得价款范围内享受优先受偿权。盛宏永公司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19 年 6 月,江西省高级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将部分折抵工程款的房产过户至本公司
名下,剩余款项继续执行中。
年 3 月 28 日下发的《执行裁定书》,深国投公司以其房产作价 4,027.9488 万元交付给本公司抵偿
债务。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向破产管理人申报了债权,2021 年 9 月深国投破产管理人核定本公司
相应债权。
月 18 日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确认广隆房地产应支付本公司工程款、配合费、水电费及利息
共计 5300 万元。2018 年 6 月,公司起诉要求广隆房地产支付 21,354,661 元及支付违约金,并要
求确认对涉案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在上述确定金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2018 年 8 月,北仑
区人民法院判决广隆房地产支付本公司工程款 21,354,661 元及违约金 2,217,243 元。2018 年 10 月,
因第三方申请,广隆房地产启动破产程序,我公司已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收
到 32,637,690.60 元。
院下发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双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判决千和置业支付工程款 39,432,865
元,确认本公司在上述工程款范围内对涉案工程折价或拍卖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因债务
纠纷,千和置业于 2021 年 9 月被申请破产清算,公司已申报相应债权。千和置业破产管理人核定
公司优先债权 39,432,865 元,普通债权 15,817,692.64 元,暂未确认债权 20,492,623.35 元。
人民法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2016 年 1 月,本公司又与第五医院、太仓康来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第五医院、太仓康来特未按约支付,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因第五医院破产,公司申报债权 89,687,437
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收款 54,468,885.59 元。
金地置业支付工程款 16,166,538 元及相应利息,判决后双方均上诉,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2017
年 2 月公司再次提起诉讼,2017 年 6 月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判决金地置业支付工程款 8,696,936
元及违约金 235,343.78 元及相应利息,判决本公司在 24,863,474 元范围内对该项目享有优先受偿
权。现执行中。
民法院判决百通置业支付工程款 28,904,231 元及相应利息。本公司提起上诉。2019 年 5 月河南省
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本公司在 28,904,231 元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涉案工程享有拍卖或者折价价款
的优先受偿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收款 4,129,830 元。2024 年 4 月,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裁
定将两套二拍流拍房子折抵 3,015,284 元。
同纠纷。2019 年 6 月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判决阿鲁亚公司支付工程款(进度款)66,348,667 元
并返还履约保证金 1,800 万元,建工集团对上述工程款(进度款)66,348,667 元在阿鲁亚大酒店工
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中享有优先受偿权。普陀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阿鲁亚公司破产清算后,公司申
报相应债权。浙商资产管理公司对建工集团债权金额有异议提起诉讼,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在阿鲁亚大酒店工程折价或拍卖款中享有优先受偿权。浙商资产管理公司不服上述判决已提起上
诉。2024 年 6 月,舟山市人民法院下发民事判决书,确认阿鲁亚公司尚欠建工集团工程款(进度
款)62,171,140.91 元,并就上述金额在阿鲁亚大酒店工程折价或拍卖款中享有优先受偿权。浙商
资产管理公司不服上述判决提起再审,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后,2024 年 12 月浙商资产管
理公司撤回再审申请。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团于 2021 年 9 月向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于 2022 年
金 10,595,879.67 元及及逾期违约金。判决生效后经法院协调,双方就案件执行事宜进行磋商,安
顺交建投资提出了还款方案,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3 月出具了民事裁定书予以确认。但安顺交建投资未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市政集团已经向法
院申请恢复执行。
法院于 2023 年 7 月判决余姚盛建支付工程款 110,741,369.72 元及利息,建工集团在上述工程价款
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2023 年 11 月,余姚市人民法院发放执行财产分配方案,裁定债权人宁
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2023)浙 0281 执 2862 号案件中受偿 9,269,912.91 元。
法院 2023 年 8 月判决御城置业支付工程款 70,515,386.36 元及利息,建工集团在上述工程价款范
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建工集团不服上述判决提起上诉。2023 年 12 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
御城置业支付工程款及质保金共计 71,004,982.8 元及利息,建工集团在工程价款 70,978,410.21 元
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区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12 月判决景顺房地产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建工集团支付工
程款及 4.5%质保金共计 20,564,782.57 元及利息,并判决建工集团在上述工程价款范围内享有优
先受偿权。
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7 月判决奉化盛建支付工程款 54,756,170.76 元及利息,建工集团在上述工程
价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建工集团不服上述判决提起上诉。2023 年 11 月,广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判决奉化盛建置业支付工程款 54,756,170.76 元及利息并退还质保金 7,975,322.73 元并支付相
应利息,建工集团在上述工程价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院于 2024 年 1 月判决奉化盛建置业支付工程款 57,261,847.40 元及相应利息,恒大地产集团上海
盛建置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建工集团在上述工程价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纠 纷 。 宁 波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于 2024 年 6 月 判 决 穗 华 置 业 支 付 工 程 进 度 款
置业上述债权承担连带责任。此外,建工集团另案起诉要求穗华置业支付工程款 10,828,580.29 元,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2023 年 4 月受理后,判决穗华置业支付工程款 10,683,743.89 元及利息,
建工集团就其施工完成本案主体及配套工程的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在工程价款 9,108,020.74 元范
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施工合同纠纷。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2023 年 4 月判决景顺置业支付工程集团工程进度款
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现已申请执行。
仲裁申请,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郑州杭嘉新能源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 199,662,304.72
元,并请求支付因杭嘉新能源逾期支付造成的建工建乐利息损失及本次律师费。上海仲裁委员会
于 2023 年 2 月受理。
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山东郓城锐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海仲裁委员会于 2023 年 2 月受理。
民法院 2023 年 12 月判决宁波恒跃房地产支付工程款 80,815,980.6 元及相关利息,建工集团在上
述工程款范围内就涉案工程拍卖或折价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易锦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余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5 月判决永姚置
业支付建工集团工程款 54,478,214.14 元及相应利息,并判决建工集团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就涉案工
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截止报告期末,已收款 295,851.44 元。
裁决洪电置业支付损失赔偿款 73,997,377.80 元及支付 13#楼精装修工程款 4,243,631.94 元,建工
集团在上述工程价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截止报告期末,累计收款 75,969,934.74 元。
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息县碧天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 38,408,354.99 元及相应利息,广州仲
裁委员会 2023 年 11 月受理。
康来特管理人赔偿 35,000,000 元。太仓市人民法院 2024 年 3 月受理后,于 2025 年 2 月下发民事
判决书,判决驳回公司诉讼请求,本公司已提起上诉。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纠 纷 。 奉 化 区 人 民 法 院 2025 年 3 月 判 决 奉 化 盛 建 置 业 支 付 剩 余 工 程 款
公司的上述债务本息承担连带责任,建工集团在上述工程价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民法院起诉,要求昆明市城建投资退还因 2022 年 2 月签订的《合作协议》诚意金及相应利息。宁
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于 2024 年 7 月下发民事判决书,判决昆明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判
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市政集团本金 1 亿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限公司、上海中南锦时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工集团向平阳县人民法院起
诉,要求平阳锦城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 36,342,551.93 元及相应利息,并要求对涉案项目享有
优先受偿权。平阳县人民法院 2024 年 6 月受理。平阳锦城公司已被裁定破产,建工集团已向管理
人申报债权。
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建工集团支付同润鼎公司钢材利息 41,206,397.86 元(计算至
人民法院受理后,经法院调解,确认建工集团支付款项 2000 万元,目前履行中。
人民法院 2024 年 12 月受理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确认余姚广天建昌支付工程款
院 2025 年 6 月判决御都置业支付工程款 241,351,398.76 元及相应利息,恒大地产集团上海盛建置
业有限公司对上述应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院 2025 年 7 月判决御都置业支付工程款 158,206,012.85 元及相应利息,恒大地产集团上海盛建置
业有限公司对上述应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工集团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决
宁波祥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 111,905,151.68 元及工程款利息,请求判令祥源房
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欠付的工程款本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请求判
令确认建工集团有权对案涉工程项目折价或以拍卖所得价款在诉请范围内优先受偿。宁波市中级
人民法院已受理。
程施工合同纠纷。建工建乐向慈溪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卓樾房地产支付工程款 33,101,341.10
元及相应利息,并请求对案涉项目折价或以拍卖所得价款在上述范围内优先受偿,并请求卓业置
业对上述工程款本息承担连带付款责任。慈溪市人民法院 2025 年 4 月受理。
同纠纷。温州宁建投资有限公司向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温州东部新城建设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含质保金)106,710,147.9 元及相应并赔偿逾期付款违约金 16,594,718.3
元及支付 BT 回购款 12,566,249.99 元及相应利息。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已受理。
向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嘉兴市快速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
施工造成的损失 1,890,000 元。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已受理。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决宁波国源置业有限公司支付所欠工程款 217,018,312 元及逾期付款利
息,并请求判令确认建工建乐有权对案涉工程项目拍卖或折价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象山县人民
法院已受理。
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决三立海城置业支付所欠工程款 51,841,571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并请求判令确认建工建乐有权对案涉工程项目拍卖或折价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象山县人民法院
合同纠纷。建工集团向龙港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 30,609,394 元及相应利息,并请
求对涉案工程折价或拍卖所得价款在上述范围内优先受偿。龙港市人民法院 2025 年 7 月受理。
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建工集团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持有宁波御城置业有限
公司 100%股权的宁波城市之光置业有限公司、城博(宁波)置业有限公司对御城置业的债务承
担连带责任。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8 月受理本案。
纠纷。建工集团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 44,806,410.51 元,支付逾期付
款利息 2657269.07 元,并请求对涉案工程折价或拍卖所得价款在上述范围内优先受偿。宁波市鄞
州区人民法院 2025 年 9 月受理。
(二)报告期内签订的重大合同:
建设发展(宁波)有限公司签订鄞州区 JD04-05-06、JD04-05-07 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
目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78,680.48 万元。(注 1)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东延快速路一期工程(主线段、富春江立交段)施工Ⅴ标段项目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57,684.30
万元。
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安康高新区智能终端产业园三期工程项目 EPC 总承包项目合同,合
同金额为人民币 155,005.82 万元。
环城南路东延快速路一期工程(主线段、富春江立交段)施工Ⅰ标段项目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
币 53,972.32 万元。
订世纪大道快速路南延(东苑立交-鄞州南收费站)工程一期(东苑立交-鄞州大道)Ⅰ~Ⅳ标段(Ⅱ
标段)项目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44,290.04 万元。
岭城东至温峤段工程及温岭城东至温峤道路南环互通新增匝道工程第 LM-1 标段项目合同,合同
金额为人民币 21,087.67 万元。
施投资银行贷款湖北国际航空货运项目-土方工程项目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24,769.52 万元。
发项目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33,800.00 万元。
块三标段项目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72,860.70 万元。
注 1:该项目为联合体项目,本公司以子公司实际承接业务金额约 77883.92 万元暂计入新签合
同金额统计。
(三)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项,后续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通知》 (上证上审(并购重组) 〔2024〕43 号),并于 2025 年 1 月 3 日披露了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申报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6 号) ,并于 2025 年 3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等相关文件。现因公司相关数据过了有效期,向交易所申请中止审核。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584,602,535.83 5,547,965,925.3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1,404,672.40 24,531,489.80
应收账款 4,719,156,328.28 5,104,727,901.52
应收款项融资 37,577,975.27 59,351,646.35
预付款项 516,487,885.03 369,620,795.8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1,530,907,358.42 1,552,217,340.08
其中:应收利息 16,386,653.03 19,118,959.84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778,538,123.63 774,877,377.52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8,120,970,642.67 8,915,653,627.08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502,317,845.43 386,111,470.18
其他流动资产 1,102,953,915.79 1,098,084,272.63
流动资产合计 21,914,917,282.75 23,833,141,846.3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100,000,000.00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550,858,553.23 638,683,006.81
长期股权投资 186,226,255.23 182,602,895.7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93,432,940.00 393,432,94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81,741,909.00 181,741,909.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621,534,654.81 1,521,799,605.25
在建工程 54,229,186.03 5,189,633.18
生产性生物资产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150,766,977.69 193,651,304.93
无形资产 249,653,681.23 256,430,769.87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 164,538,013.20 164,538,013.20
长期待摊费用 110,308,654.19 127,774,233.02
递延所得税资产 458,344,796.85 437,898,271.54
其他非流动资产 4,614,936,844.01 3,998,377,648.01
非流动资产合计 8,736,572,465.47 8,202,120,230.53
资产总计 30,651,489,748.22 32,035,262,076.8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592,574,451.76 2,855,037,306.59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342,988,407.82 1,677,168,034.90
应付账款 6,446,994,732.42 8,582,472,595.00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6,048,534,082.40 5,937,531,241.4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25,189,727.71 124,785,667.98
应交税费 84,095,527.37 99,139,951.61
其他应付款 2,285,446,506.64 2,325,233,094.01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989,545.89 989,545.89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3,452,187.77 808,186,661.37
其他流动负债 1,080,272,921.54 1,477,265,586.75
流动负债合计 22,059,548,545.43 23,886,820,139.65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2,353,142,500.00 1,970,677,465.55
应付债券 1,002,082,657.50 504,074,565.44
其中:优先股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永续债
租赁负债 149,640,088.08 186,922,607.09
长期应付款 1,400,000.00 1,400,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45,566,528.87 46,407,944.82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551,831,774.45 2,709,482,582.90
负债合计 25,611,380,319.88 26,596,302,722.5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086,798,590.00 1,086,798,590.00
其他权益工具 500,000,000.0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500,000,000.00
资本公积 957,566,668.56 954,845,346.2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68,810,202.64 168,810,202.6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327,870,465.32 2,271,895,594.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4,541,045,926.52 4,982,349,733.77
少数股东权益 499,063,501.82 456,609,620.5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5,040,109,428.34 5,438,959,354.3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30,651,489,748.22 32,035,262,076.88
公司负责人:周孝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植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菊侠
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1-9 月) (1-9 月)
一、营业总收入 13,575,421,246.92 14,393,943,582.97
其中:营业收入 13,575,421,246.92 14,393,943,582.97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3,265,053,088.38 13,986,650,708.95
其中:营业成本 12,332,749,266.66 13,019,346,766.35
利息支出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48,286,005.87 43,308,758.53
销售费用 4,023,833.19 3,485,049.26
管理费用 435,346,602.21 386,547,083.37
研发费用 309,215,056.22 371,047,562.60
财务费用 135,432,324.23 162,915,488.84
其中:利息费用 168,419,513.74 166,515,121.47
利息收入 49,043,497.39 39,061,662.09
加:其他收益 23,713,852.96 28,429,346.7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4,154,691.20 19,622,890.1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723,359.51 3,130,696.49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
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95,105,508.02 -91,995,034.4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8,986,587.21 -66,265,989.2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62,105.78 115,640.98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35,206,713.25 297,199,728.22
加:营业外收入 9,031,717.86 9,461,199.93
减:营业外支出 3,978,235.15 4,326,891.4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40,260,195.96 302,334,036.71
减:所得税费用 49,669,662.95 69,815,147.5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90,590,533.01 232,518,889.1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90,590,533.01 232,518,889.19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82,404,729.39 219,573,213.14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8,185,803.62 12,945,676.05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57 0.1898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57 0.1898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
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周孝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植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菊侠
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1-9 月) (1-9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477,252,669.39 15,348,134,826.69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671,744.83 2,259,705.57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423,717,515.64 3,294,297,415.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901,641,929.86 18,644,691,947.3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6,070,512,135.72 16,986,383,651.03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05,283,627.11 828,671,256.93
支付的各项税费 482,636,674.22 502,538,562.9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341,432,517.48 2,103,633,746.2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699,864,954.53 20,421,227,217.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98,223,024.67 -1,776,535,269.7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038,487.02 3,567,836.3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13,671,411.66 17,998,643.30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16,901,240.00
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2,618,428.8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709,898.68 81,086,148.4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13,595,873.01 60,740,671.78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900,000.00 100,4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6,25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495,873.01 267,390,671.7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14,025.67 -186,304,523.3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2,380,000.00 14,515,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32,380,000.00 14,515,000.00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834,781,126.86 5,134,346,196.4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867,161,126.86 5,148,861,196.4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664,573,722.37 3,793,441,964.6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84,221,196.31 288,932,968.1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258,192.25 40,577,032.7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968,053,110.93 4,122,951,965.5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99,108,015.93 1,025,909,230.9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94,900,983.07 -936,930,562.1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310,926,545.72 5,074,091,794.8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416,025,562.65 4,137,161,232.69
公司负责人:周孝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植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菊侠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