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丹科技: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8 0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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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河南金丹
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丹科技”、“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对金丹科技开展商品及外汇的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简称“套期
保值业务”)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一)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生产所用主要原材料为玉米、煤炭,二者占主要产品成本比重较高,其
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成本构成较大影响。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随着公司 PBAT 项目投入运行,其核心原材料 PTA 的市场价格波动,也将对该
项目产品成本产生显著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金丹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每
年生产小麦、玉米等农产品,前述农产品的价格波动,也会对公司营业收入造成
影响。
  综上,为防范原材料、产品价格、海运费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轻其对公
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计划利用相关期货及期权市场的风险对冲功能,降低生
产经营中原材料、产品价格、海运费波动的风险,提升整体抗风险能力,增强财
务稳健性。公司开展境内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对主营业务发展及资金使用安排产
生影响。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国际市场业务在公司战略发展中占据较为重要的地位,由于公司出口业务主
要采用外币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
定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保持稳定的利润水平,专注
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在恰当的时机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通过有效运
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最大程度降低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主要涉及业务品种及交易场所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及期权品种主要为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
营相关的产品或者所需的原材料以及与其价格波动存在高相关性的品种,包括:
玉米、淀粉、小麦、豆粕、大豆、动力煤、焦煤、PTA、欧线集运等品种;交易
场所只限于境内合规公开的期货交易所和合法运营的大型券商、银行等。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
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为美元、欧元等。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
期、利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对手方为具有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境内外银行等金融机构,不
涉及关联方。
  (二)业务规模、交易期限、投入资金来源及授权
  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及权利金最高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如拟投入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
价值有必要超过最高额度,将按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额度追
加审批程序并予以公告。鉴于上述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
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制定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授权总经理审批上述商品套
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保证金,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
值不超过 3,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币种),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
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根据制定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授权财务总监审批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及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
集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
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公司董事会根据制度分别授权总经理、财务
总监审批上述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有效减少原
材料、产品、外汇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的价格买入套保或在预定的价格平仓,造成损失;
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
应风险;
损失;
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从而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回,会造成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外汇
套期保值交易延期交割风险。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套期保值业务的上述风险,公司通过如下途径进行风险控制:
  (一)针对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对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制度、报告制度、保
密制度等进行明确规定,有效规范套期保值业务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套期保
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合理选择保值月份,减少市场流动性风险;
波动风险。遵循锁定价格风险、套期保值原则,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仅限于与自身
经营业务所需的材料相关性高的商品期货品种,不做投机性、套利性期货交易操
作;
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出
现的操作风险;
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技术故障时,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二)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降低汇兑损失;
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风险
控制等做出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进行操作,加强过程管理;
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外汇套期保值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
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及其指南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套期保
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相关审议和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及《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及无保证金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中商品套期
保值业务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及权利金最高额度不超过 1,500 万元人民币,
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人民币;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3,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币种);
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可循环使用。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公司编
制的《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
宜,授权财务总监审批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上述套期保值业务事项
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及《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及无保证金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中商品套期
保值业务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及权利金最高额度不超过 1,500 万元人民币,
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人民币;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3,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币种),
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可循环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充分发挥期货、期权
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原料、外汇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提升公
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垚鹏             解 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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