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1      证券简称:大禹节水         公告编号:2025-152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
时)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8 日以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
式送达。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9 人。会议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