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深股份: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8 00: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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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且确认送达。本次会议
由董事长杜继新先生召集,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8 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了会议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于本次董事会前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为构建与公司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组织体系,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
管理需要,对公司组织机构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公司总部共设 10 个职能部
室,分别是: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纪委纪检监察室、规划发展
部、安全生产部(科创研发中心)、市场开发部、财务管理部、审计部、法务合
规部、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
  为进一步建设专业服务平台、优化业务板块管理,公司对原工程物业部、信
息中心部门进行调整,新设立“博深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科技园区分公司”;对原
金刚石工具事业部、轨道交通装备事业部进行调整,新设立“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分公司”。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委派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党委会意见,结合公司经营和管理工作实际,并根据《公司章程》
《子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委派副总经理王俊杰先生(简历见附件)兼任
子公司河北博深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副总经理侯俊彦女士不再负责
河北博深贸易有限公司相关工作。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王俊杰简历
  王俊杰先生,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高级工程师。2012 年 4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职于山东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
司,历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2014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职于济南轨道交
通集团有限公司,任工程师;2015 年 1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职于山东铁路建设投
资有限公司;2015 年 6 月至 2024 年 12 月任职于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历任
计划合同部工程师、计划合同部副部长、经营开发部部长;2021 年 11 月至 2024
年 12 月兼任山东潍烟高铁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2 年 10 月至今,
兼任山东济青高铁金启置业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5 月至 2024 年 12 月兼任山
东济青高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 年 12 月至 2025 年 7 月任职于山东
铁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中心(铁投数智研究院),任副主任(副院
长)。现任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王俊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除前述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
职务外,王俊杰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以及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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