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为本次交易聘请了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证评估”)对标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
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就评估机构的
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和定价的公允性发表
如下意见:
公司聘请金证评估承担本次交易的评估工作,选聘程序合规。金证评估作为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证书,具有从事评估工作的
专业资质和丰富的业务经验,能胜任本次评估工作。金证评估及经办资产评估师
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
和预期的利害关系,具有独立性。
金证评估综合考虑行业实际情况及相关资产实际运营情况,对标的资产进行
评估。本次评估假设的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
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
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
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
机构在评估过程中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
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
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
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金证评估根据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
观、公正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各类资产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结果客
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结果公允。
本次交易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经
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公允。本次交易向全体交易对
方支付的总对价高于评估价值 2%,且超过首期总对价的溢价部分作为后期股份
对价分期支付予管理层股东,管理层股东的后期股份对价的支付周期较长,设定
了较为严格的支付条件和解锁条件,有利于上市公司引导标的公司管理层巩固标
的公司自身行业地位,建立长期增长目标,将短期业绩表现和长期战略发展有机
融合,借助上市公司的平台优势积极发挥协同效应,力争做大做强,从长期来看
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的定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中所委托的评估机构金证评估具有独立性,评
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
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
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定价的公允性的
说明》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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