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0 证券简称:西安旅游 公告编号:2025-46 号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合的方式进行。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具有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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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33 人,代表股份 66,212,925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67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具有表决权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股份 65,224,82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7.550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具
有表决权的股东共 331 人,代表股份 988,10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74%。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322,6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1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31 人,代表股份 988,10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74%。
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66,015,3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7016%;
反对 155,5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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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 4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113,1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316%;
反对 155,5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6968%;
弃权 4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16%。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同意 66,012,3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6970%;
反对 158,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395%;
弃权 4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110,1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410%;
反对 158,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7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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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 4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86%。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同意 66,015,1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7013%;
反对 157,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376%;
弃权 4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112,9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255%;
反对 157,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7512%;
弃权 4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33%。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同意 66,002,3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6819%;
反对 163,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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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 4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100,1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389%;
反对 163,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9445%;
弃权 4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66%。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同意 65,977,5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6445%;
反对 197,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981%;
弃权 3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075,3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899%;
反对 197,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9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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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 3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78%。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同意 66,007,8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6902%;
反对 166,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513%;
弃权 3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105,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051%;
反对 166,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0260%;
弃权 3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89%。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办法〉的议案》
同意 65,949,5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6022%;
反对 217,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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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的 0.3286%;
弃权 4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047,3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441%;
反对 217,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5725%;
弃权 4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34%。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制度〉的议案》
同意 65,992,0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6664%;
反对 182,9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762%;
弃权 3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089,8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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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 182,9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5244%;
弃权 3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78%。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同意 65,997,3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6744%;
反对 176,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660%;
弃权 3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095,1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879%;
反对 176,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3190%;
弃权 3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31%。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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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
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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