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5-069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
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次锁定期
解锁条件已成就。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
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莱士血液
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
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上述议案已由 2023 年 8 月
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9 日、2023 年 8
月 1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
(公告编号:2023-068),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
的公告》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 3,135 万股已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
过户至公司开立的“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
券专用账户,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 0.47%,过户价格为 3.61 元/股。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的非交易过户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不存在差异。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部分员工授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授予特定员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
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预留股份 200 万股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
至公司开立的“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
账户,本次预留股份认购人数 23 人,过户价格为 3.614 元/股。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内有 8 名持有人
不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条件、13 名持有人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2 名持有
人部分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管理委员会取消上述 8 名不符合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参与条件的持有人资格,收回前述持有人所持有的全部尚未解锁权益份额,
对应股份数量为 53 万股。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前述管理委员会收回的全部尚未解锁权益
份额(对应股份数量 53 万股)中的部分权益份额(涉及股份数量 46 万股)已重
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员工。
经核查及考核,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锁定期、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及部分再分配份额第一个锁定期内有 5 名持有人不符合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条件、20 名持有人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4 名持有人部分
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管理委员会已取消上述 5 名不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参与条件的持有人资格,收回前述持有人所持有的全部尚未解锁权益份额(对应
股份数量为 70 万股)。截至目前,收回的剩余权益份额(对应股份数量 77 万股)
尚未再次分配;管理委员会针对前述 20 名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持有人所持有
的相应权益份额以及前述 4 名个人部分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持有人所对应的权益
份额不予本批次解锁,对应股份数量为 102.6 万股,相应权益将向下一年递延,
下一年度为最后一个考核年度。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锁定期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权益份额自公司首次授予部分标的股票过
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予以锁定(“权益锁定之日”),并在达到本员工
持股计划约定的解锁条件后按照以下时间点及比例予以解锁。本员工持股计划对
A 类参加对象设置了不同的解锁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该 A 类参加对象获授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份额分三批次解锁,具体解锁
时点及解锁比例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权益锁定之日起满 12 个月,解锁权益数量为其当次
获授权益总量的 4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权益锁定之日起满 24 个月,解锁权益数量为其当次
获授权益总量的 30%。
第三批解锁时点:为自权益锁定之日起满 36 个月,解锁权益数量为其当次
获授权益总量的 30%。
根据上述锁定期及解锁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锁定期于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关
于向部分员工授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公告》等相关规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权益份额自公司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
股计划名下之日起予以锁定(“预留授予部分权益锁定之日”),并在达到本员工
持股计划约定的解锁条件后按照以下时间点及比例予以解锁。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预留授予部分权益锁定之日起满 12 个月,解锁权益
数量为其当次获授权益总量的 5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预留授予部分权益锁定之日起满 24 个月,解锁权益
数量为其当次获授权益总量的 50%。
根据上述锁定期及解锁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于
(三)部分再分配权益第一个锁定期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公司
再分配方案及再分配授予协议书等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再分配部分的
权益份额自公司首次授予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予以
锁定(“权益锁定之日”),并在达到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解锁条件后按照以下
时间点及比例予以解锁。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权益锁定之日起满 24 个月,解锁权益数量为其当次
获授权益总量的 5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权益锁定之日起满 36 个月,解锁权益数量为其当次
获授权益总量的 50%。
根据上述锁定期及解锁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部分再分配权益第一个锁定期
于 2025 年 9 月 20 日届满。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及解锁情况
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锁定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及
再分配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且解锁条件已成就,具体如下:
解锁条件 是否满足解锁条件的说明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告》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409456号)及《上海莱士血液
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
有创新型生物制品或改良型生物制品临床
审 字 第 2509766 号 ): 2023 年 度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申请获得批准。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
值为准。
满足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锁定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锁定期及再分配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公司层面解锁条件。
(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经考核,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锁定期、
若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达标,则本员工持股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及再分配部分第一个锁定
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 期内,有20名持有人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4名持有人
进行绩效考核。个人绩效考核每年考核一 部分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而不符合全部或部分解锁条
次。不同岗位员工的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件。
及相应解锁比例可能存在差异,公司在与员 除上述持有人外,其他持有人2024年度个人业绩考核指
工签订的授予协议中予以具体明确。 标均已完成,满足解锁条件。
以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已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核并确认。
综上所述,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锁定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个锁定期及再分配部分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满足解锁条件的权益份额
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918.20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4%。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中 A 类参加对象可解锁股份数量为 800.2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可解锁股份数量为
四、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后续安排
公司将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采取股份直接过户至个人证券账户及股份择机出售等相结合的方式,
向符合解锁条件的持有人分配权益。
(1)直接过户至个人证券账户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应的可解锁股份中的 6,278,667 股(涉及 192 人),将按照
持有人所持有的权益份额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并依法代扣代缴相关税费。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股息将按照持有人所持有的权益份额转入持有人个人
资金账户,并依法代扣代缴相关税费。
(2)择机出售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应的可解锁股份中的 2,903,333 股(涉及 21 人),将根据
市场情况等因素择机出售,按照持有人所持有的权益份额进行分配,并依法代扣
代缴相关税费。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股息将按照持有人所持有的权益份额转
入持有人个人资金账户,并依法代扣代缴相关税费。上述择机出售方式将严格遵
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解锁涉及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指标均符合公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
司本次涉及的解锁条件已成就,公司可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相关事宜。本次解锁事
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同意本次解锁事宜,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