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华勤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勤技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及持
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华勤技术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
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一)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基本概况
为满足公司间接参股公司光弘(越南)科技有限公司(DBG Technology
(Vietnam) Co., Ltd.,以下简称“越南光弘”)AI终端硬件相关业务的发展需要,
公司全资子公司拓印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印科技”)拟与广东领益
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益智造”)及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光弘科技”)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约定向参股公司光
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弘投资”或“标的公司”)同比例追加
投资,并由光弘投资以增资方式将本次追加的投资额投向其全资子公司越南光弘。
本次增资总金额为4,500万美元,拓印科技按持股比例拟出资金额为1,102.50万美
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各方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公司仍间接持有光弘投资24.50%股
份。
领益智造及光弘科技的实际出资方分别为其子公司Triumph Lead (Singapore)
Pte. Ltd.、光弘科技电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弘科技香港”),即光
弘投资的现股东。
□新设公司
√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 □非同比例)
--增资前标的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投资类型
√参股公司 □未持股公司
□投资新项目
□其他:______
投资标的名称 光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1,102.50 万美元(按照 2025 年 10 月
投资金额
人民币 7,820.03 万元)
? 尚未确定
√现金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银行贷款
出资方式
□其他:_____
□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
□股权
□其他:______
是否跨境 √是 □否
(二)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邹宗信先生担任光弘科技董事,光弘科技系公司关联法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光弘
科技同比例增资光弘投资构成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参股公司增资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交
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与本次共同对外投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
办理相关手续等具体事宜。
本次交易尚需办理境外投资备案(以下简称“ODI备案”)等相关手续。
二、标的公司股东(含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全称 光弘科技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 唐建兴
成立日期 2015/08/27
注册资本 161,172.3575 万港币
实缴资本 161,172.3575 万港币
UNIT D 6/F UNISON IND CTR, 27-31 AU PUI WAN ST
注册地址
FOTAN NT, HONG KONG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光弘科技/唐建兴
与标的公司的关系 持有标的公司 51.00%股权
主营业务 投资控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
关联关系类型
√其他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邹宗信先生担任光弘科技董事,光
弘科技香港是光弘科技子公司。
是否为本次与上市公司共同
√是 □否
参与增资的共同投资方
单位:万元
科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3,977.64 129,367.75
负债总额 13,047.40 5,621.66
所有者权益总额 60,930.23 123,746.10
资产负债率 17.64% 4.35%
科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53.45 -31.18
(二)非关联方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全称 Triumph Lead (Singapore) Pte. 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董事 骆燕、曾芳勤、杜宏伟
成立日期 2020/03/21
注册资本 7,815 万美元
注册地址
SINGAPORE 069535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领益智造/曾芳勤
与标的公司的关系 持有标的公司 24.50%股权
作为总部和区域总部;集中管理办公室及子公司管理办公室
主营业务
的业务
是否为本次与上市公司共同
√是 □否
参与增资的共同投资方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越南光弘成立于2020年7月,是一家致力于AI终端硬件相关业务的电子科技
公司,主要从事3C产品(电脑、通讯和消费性电子不限于智能手机/平板/智能穿
戴等)和物联网产品/汽车电子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基本情况
投资类型 √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 □非同比例)
标的公司类型(增资前) 参股公司
法人/组织全称 光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董事 唐建兴、朱建军、徐宇晟、陈兵林、曾胤琦
成立日期 2020/07/02
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为 1,519,265,000 港元
实缴资本 本次增资后实缴资本为 1,519,265,000 港元
UNIT D 6/F UNISON IND CTR, 27-31 AU PUI WAN ST
注册地址
FOTAN, NT, HONG KONG
光弘科技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光弘科技(投资)有限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 51.00%的股权/唐建兴
主营业务 投资控股
所属行业 J69 其他金融业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6,658.74 85,934.89
负债总额 6.86 6.80
所有者权益总额 86,651.88 85,928.09
资产负债率 0.0079% 0.0079%
科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255.88 540.64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美元
本次增资前 本次增资后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占比(%) 出资金额 占比(%)
光弘科技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光弘科技子公司)
Triumph Lead (Singapore) Pte. Ltd.
(领益智造子公司)
拓印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华勤技术全资子公司)
合计 15,000 100.00 19,500 100.00
(1)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全称 光弘(越南)科技有限公司
□ 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董事 徐宇晟
成立日期 2020/07/02
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为 19,500 万美元
实缴资本 本次增资后实缴资本为 19,500 万美元
注册地址 越南太原省普安市社同进坊安平工业区 CN16,CN17 地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光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00%/唐建兴
通信设备生产、电脑和电脑的外围设备生产、民用电子产品
生产、电子零件生产、测量、测试、导航和控制设备生产、
主营业务
生产电动机、发电机、电力变压器、配电和控制设备、民用
电器生产。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7,736.35 88,470.84
负债总额 8,255.40 18,095.69
所有者权益总额 49,480.95 70,375.15
资产负债率 14.30% 31.34%
科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9,426.82 23,430.21
净利润 2,200.91 1,808.12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美元
本次增资前 本次增资后
序号 股东名称 占比 占比
出资金额 出资金额
(%) (%)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出资方式以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其他
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
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
情况。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本次增资,公司及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按照原持股比例增资,增资方式为现金
出资,增资价格为1港币/股,系协议各方协商确定,未对本次增资进行审计或资
产评估。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五、关联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惠州市大亚湾响水河工业园永达路5号
法定代表人:唐建兴
乙方:Inditeck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拓印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住 所 : RM D 10/F TOWER A BILLION CTR 1 WANG KWONG RD
KOWLOON BAY KL
法定代表人:崔国鹏
丙方: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江门市龙湾路8号
法定代表人:曾芳勤
鉴于:
证号2544784,成立时间2017年6月13日。
册地:中国香港)为主体投资在越南设立DBG Technology (Vietnam) Co., Ltd.(以
下统称“标的公司”),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对3C产品(电脑、通讯、和消费性
电子不限于智能手机/平板/智能穿戴等)和物联网产品/汽车电子等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以下简称“项目”)。
第一条 补充协议二内容
方子公司光弘科技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光弘投资51%股权,乙方持有光弘
投资24.5%股权;丙方持有光弘投资24.5%股权。
投资进行增资3,000万美元,由各方按持有光弘投资的股权比例向光弘投资进行
增资。
总金额为4,500万美元,由各方按持有光弘投资的股权比例向光弘投资进行增资。
即由甲方出资2,295万美元,乙方出资1,102.5万美元,丙方出资1,102.5万美元。
优先合作权利仍按原《投资合作协议》中所约定的条款执行。
第二条 其他
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各方同意将相关争议提请被告方所在人民法
院诉讼解决。
六、关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是基于公司整体
发展战略及业务需要的考虑,有利于公司完善产业链相关布局,整合各方优势资
源,提升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优势。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关联方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本次子公司、关联方与其他投资人交易定价一致,且遵循市场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光弘投资的股权比例仍保持24.50%,
光弘投资仍为公司参股公司,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办理ODI备案等相关手续,能否取得相关审批,以及最终审批
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标的公司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
市场和竞争环境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若未来发展不及预期,可
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无法收回投资、股权资产减值等风险。
为此,公司将及时了解、关注标的公司的运作情况,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与
内部控制措施,积极应对上述潜在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八、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共同
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持续经营能力等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实施上述事项。
九、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2次(不含本次),交易金
额858.26万美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约定向光弘科技子公司正弘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弘电子”)合计增
资4,560万港币,由各方按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同比例增资。其中,拓印科技
持股比例21.05%,增资金额960万港币,该次交易单项金额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
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策同意。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公司已按协议的约定完成对正弘电子增资款的支付,正
弘电子已依法办理增资所涉股权变更登记事宜并换发相关证照,上述交易已完成。
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并约定向标的公司合计增资3,000万美元(以下简称“前
次交易”),由各方按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同比例增资。其中,拓印科技持
股比例24.50%,增资金额735万美元。鉴于前次交易单项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议
标准,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策同意。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前次交易公司已按协议的约定完成对光弘投资增资款的
支付,光弘投资将依法办理增资所涉股权变更登记事宜并换发相关证照,上述交
易已完成。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
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上述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业务需要的考虑,有利于公司
完善产业链相关布局,整合各方优势资源,提升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优
势,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