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 2025-55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27 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下午 13:00-15:00。
室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05,135,701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249%。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48,051,56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7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7,084,134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6530%。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8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 决 结果 :同 意 581,879,681 股, 占 出 席本 次会议 有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弃权17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2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3,828,11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601%;反对23,076,7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258%;弃权17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 决 结果 :同 意 585,224,891 股, 占 出 席本 次会议 有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弃权203,70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3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7,173,3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202%;反对19,707,1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229%;弃权203,70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6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 决 结果 :同 意 585,203,491 股, 占 出 席本 次会议 有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弃权202,70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3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7,151,9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828%;反对19,729,5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622%;弃权202,70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 决 结果 :同 意 603,969,263 股, 占 出 席本 次会议 有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总数的0.03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5,917,69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66%;反对959,35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06%;弃权207,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28%。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关联股东按照规定回
避该议案的表决,回避股份数为547,866,955股。
表决结果:同意55,556,15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95%;
反对1,536,0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22%;弃权176,515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5,371,5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999%;反对1,536,0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09%;弃权176,5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2%。
表 决 结果 :同 意 603,729,747 股, 占 出 席本 次会议 有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权230,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5,678,1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370%;反对1,175,4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92%;弃权230,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3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
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